比「3」收賄30萬 議員判6年 施壓阻拆違建 辯稱「OK也是這樣比」

出版時間 2019/10/30

案件源起於業者廖國永選在汐止汐萬路蓋了佔地數百坪的大型鐵皮屋,當作回收廢鐵的倉庫,但該地位於山坡地保育區,經民眾檢舉,新北市工務局2015年3月現場勘查後認定,鐵皮屋違建屬實,應強制拆除。
廖國永擔心建物被拆,透過關係找上時任新北市汐止、金山、萬里選區的議員廖正良。廖正良受託幫忙,先以議員名義傳真文件向拆除大隊施壓,2015年10月又在服務處對廖國永比出數字「3」手勢,暗示要30萬元報酬,並當場致電拆除大隊蘇姓副隊長,廖國永則依約託人至廖正良服務處交付30萬元。

雖然2016年間,鐵皮屋仍持續遭民眾檢舉,工務局也多次要求廖國永自行拆除,甚至拆除大隊曾派出人員機具,拆了一部分的鐵皮屋,但因廖正良不斷干預、拖延,導致拆除作業一直無法順利進行。
檢廉獲報介入調查,發現廖正良有違背職務收賄事實,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廖正良喊冤表示,「只是在進行選民服務,就搞成這樣。」當法官質問他是否有以「右手食指與大拇指做圓連結碰觸、其餘指頭向上伸直、手心朝己」,比出數字「3」暗示索賄?廖正良也辯稱:「時間太久,有比還是沒比,我忘記了啦!可是『OK』也是這樣比啊!索賄是他們猜的啦!」
法官最後認定,廖正良憑藉議員身分與影響力干預拆除大隊行政決定,與議員法定職權無關,但涉公務員圖利罪屬實,判他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廖國永則因自白已獲緩起訴。親自聽判的廖正良,得知結果幾乎泫然欲泣,面對媒體還是堅稱自己是案件的受害者。

●年齡:65歲
●黨籍:中國國民黨
●學歷;暨南大學國際關係研究法學碩士
●經歷:
台北縣議會第16屆(第8選區)議員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0選區)議員
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10選區)議員
國民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第1屆副書記長
●家庭:其子廖先翔去年接棒參選,並當選新北市議會第3屆議員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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