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由於「沒有大台」之故,商議好的「底線」也不容易落實。只要有1%的示威者做出過激行為,也可能影響了整個運動的形象。
近日,某些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縱火以及破壞商店、交通設施等行徑,都有可能令運動失去支持。而如果「和理非」批評這些過激行為,就可能犯下「割席」罪名。更甚者,因為不許「割席」,令其他人(例如警察)可以喬裝示威者,混入其中帶頭搗亂,然後嫁禍給示威者。運動到了關鍵時刻,抗爭者必須認清形勢,冷靜行事。
至於政府方面,一方面想揮著「止暴制亂」旗幟維持政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則依靠警察以嚴厲手段,鎮壓示威活動。其實,很多市民也想過平穩的生活,擔心經濟被持續衝突所拖垮。5年前的「雨傘運動」,正因被指影響民生,結果在失去民意支持下黯然結束。現在政府也想重施故伎,期待民意逆轉。林鄭往往把握機會,在示威者做出破壞秩序、癱瘓交通之後,才立刻召開記者會,大力抨擊示威者,以圖結集支持政府的民意。
但由於政府過分放任警察,以致出現「元朗721」和「太子831」等事件,令警權的黑暗赤裸裸呈現於港人眼前。一些本來沒有參與抗爭的市民,也轉往反政府的一方。對他們而言,「警黑勾結」和「警暴」,都比原先政府打算推行的《逃犯條例》可怕10倍!網上有很多所謂「被自殺」的謠傳,真假難分。但抗爭者為死者「沉冤得雪」的訴求,具有一定的道德力量,不容忽視。政府單以「尊重現有機制」為由,堅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更令市民懷疑事件中涉及更多不能說的真相。
林鄭政府之前犯下漠視民意的錯誤,強推《逃犯條例》,弄得現在滿城風雨。為了處理這個錯誤,政府以幾個更大的錯誤去解決。最新例子是,政府繞過立法機關,自行訂立《禁蒙面法》,令形勢變得非常嚴峻。據香港電台的民意調查,93%受訪者反對《禁蒙面法》。而實施《禁蒙面法》之後的幾天,香港各區多處發生嚴重衝突和破壞。政府如此強硬手段,究竟是「制亂」還是「製亂」?為官的該認真反思。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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