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 香港禁蒙面 港頒惡法如戒嚴 全城抗爭

出版時間 2019/10/05

「蒙面無罪,立法無理」、「香港人,反抗」,一句句痛擊港府口號,昨傍晚起在全港18區持續吶喊,響徹全港夜空。蒙面示威者佔領街頭,表達對港府強推《禁蒙面法》的強烈不滿。至深夜更在尖沙嘴過海隧道入口展開堵路抗爭、在灣仔與港警對峙,甚至當便衣警察持手槍射傷示威者時,憤怒的群眾更包圍便衣警將其打得頭破血流。示威情勢隨著新法施行的倒數,在全港各區持續升溫。

示威港人在各地點燃雜物表達不滿。法新社
鎮暴警昨晚在銅鑼灣發射催淚彈清場。法新社

這個引發港人激烈怒火的《禁蒙面法》,由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昨早召集行政會議,決定引用1922年港英殖民時期立下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藉繞過香港立法會審議方式直接立法。林鄭下午開記者會宣告《禁蒙面法》今晨零時起執行。
新法限制港人在任何集會遊行場合,以各種方式蒙面,民眾若拒絕向警方揭開蒙面也屬違法,將處6個月至1年徒刑以及4萬至10萬元台幣罰款。香港教育局則在港府頒布新法後,函令全港學校須提醒學生與教職員工,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形式遮蓋臉孔,力挺港府惡法。
新法對所有警察不論是否執勤、是否穿著制服皆豁免,等同宣告「警察蒙面合法,人民蒙面違法」。鑒於《緊急法》的引用幾乎等同給予香港特首「無上權力」,林鄭月娥昨強調「若暴力再升級,政府必須繼續尋找適當方法」,明顯保留著特首繼續引用《緊急法》訂立新法規限縮港人權利的空間。
特首與港府罔顧示威者4個月來堅定訴求,執意透過警方強硬手段鎮壓示威,如今更祭出殖民時代惡法來無限上綱港府權力,香港泛民主派成員昨集體發怒吼。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怒批林鄭月娥做法是極權第一步,並坦言此番引用《緊急法》後,未來只要林鄭認定對香港社會有危險,就可以基於《緊急法》去實行任何法律。
因參與2014年雨傘運動遭判刑8個月,近日刑滿出獄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坦言:「雖然我剛出獄,現在卻進入一個更大的監獄。」他直指港府可悲,只能脆弱到變回殖民政府引用殖民惡法,「簡直狗急跳牆」,更稱赤柱監獄或許比現在的香港還要好。

不但泛民主派反對港府一意孤行,港府卸任官員也直言不妥。曾任港府中央政策組顧問的國際關係學者沈旭暉,於臉書批評港府強推《禁蒙面法》,「只會讓反送中的悲劇重複上演,分別只是(比反送中示威)慘烈10倍,對國際構成的相互影響也難測10倍」。
網友自發組成的「民間記者會」昨也發聲明痛批港府已淪為獨裁政權,並稱「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文明倒退,不再是法治社會」,聲明更促請各國撤僑撤資,呼籲美國必須檢視《香港關係法》,以各種手段制裁中共。
儘管林鄭月娥強調,此次港府引用《緊急法》制訂新法,但不表示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稱立新法目的是要停止暴力、恢復秩序。然而港府昨卻向所有公務員與職工發通知,稱「基於安全考慮」所有人可於3時30分提早離開政府總部。除政府提早關門,多數商場、電影院昨也提早打烊,超市更擠滿買菜囤糧人潮,氣氛緊繃。
中國當局則全力支援港府,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昨稱《禁蒙面法》「很有必要」,並稱香港抗爭已淪「港版顏色革命」,港府需以更有效舉措止暴制亂。
港府做法也引來國際批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強調和平集會自由是基本權利,不應受任何限制。我總統府昨稱,強化壓制手段只會升高衝突潛勢,盼港府審慎思考。
港府公布新法後不到兩小時,學運領袖岑敖暉等人便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港府禁止人民在公眾集會中掩蓋面容,有違《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賦予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屬違憲應廢除。香港法院昨深夜緊急開庭卻裁定拒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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