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規定,私運貨物須處購買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貨物,但因貨物已被帶出或使用,因此處以購買價加上購買價3倍以下罰鍰,共開罰18萬240元。
而第三波開罰也將在近期完成,官員指出,第三波針對總統專機旅客「未涉刑責,但超量購買菸品以外的免稅品」開罰,共約18人,包括林家如、黃湘媚、董靜宜等人,近日已陸續找當事人陳述案情,將在2周內發出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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