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交大生 肇逃男判賠2千多萬 考量扶養義務 判決全照死者雙親請求

出版時間 2019/09/18

本案在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已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10個月、肇逃致死判3年6個月,被告郭男應執行5年,比一審依過失致死判1年、肇逃致死判1年6個月、應執行2年4個月還要重,但郭男肇事逃逸致死罪的部分仍可上訴。

交大生遭郭男駕車撞死,現場血跡斑斑。資料照片

彰化139縣道有綠色隧道,四季不同風情,令許多重機及單車騎士流連忘返,不少攝影玩家專門在彎道捕捉騎士騎車英姿,讓不少騎士認為「過彎壓車」很帥,但壓車需要一定速度,假日車流量多,事故頻傳。
去年7月29日下午5時23分許,與父親一同前往彰化139線大彰路騎單車的倪男停在路邊等候騎在後方的倪父,不料竟遭郭男駕車從後方猛撞,倪男顱骨碎裂、髖部脫臼、右股骨骨折,急救後不治;郭男肇事後爆胎,竟還強開車子冷血逃逸,遭警從現場掉落的車廠標誌牌查獲。
判決書指出,倪男父母含辛茹苦將兒子栽培長大成人,卻驟失愛子,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難以承受,且倪父當天與兒子一起騎車,卻見孩子遭此橫禍,被告竟駕車逃逸及未表達歉意,令倪的父母無法接受。
被告郭男在庭訊中稱小學畢業,月收僅2萬餘元,遭收押後無工作,仰賴每月1萬7千餘元勞退金、名下無不動產、存款50萬元,家中尚有4個小孩,原告請求1千萬元精神撫慰金過高,他請求酌減為80萬元,然遭法官駁回。
法官認為,被害人倪生對父母有法定扶養義務,被告對倪的父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須各給付倪父倪母各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21萬元喪葬費,依霍夫曼計算法扣除撫養金中間利息後,還須給付倪父撫養費129萬8068元、倪母撫養費147萬4994元,扣掉200萬元的強制險理賠金,判郭男須賠償倪父1048萬8698元、倪母1044萬7037元,可上訴。

郭男撞死交大生後,駕著爆胎車逃逸。資料照片

律師廖國竣指出,霍夫曼計算法是不附利息一種扣息公式,法官審理民事賠償案件,在確定損害賠償金額時,如應支付的撫養費原為多次賠償,若要改為一次性賠償給付,就應扣除提前給付的利息,每年利息以單利扣除;霍夫曼計算法的公式為「X=A÷(1+n×r)」,其中A為每年應付的金額,n為提前給付的年數,r為法定利率,X為某年後應給付A金額,算出現在應給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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