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憲同昨控郭台銘詐欺、背信,求償百億。張欽攝
林憲同表示,郭台銘是失聯黨員,應先證明自己確實是國民黨員,若無黨員身分,就是標準詐欺,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若事先沒調查清楚也要負責,而推薦郭參加黨內初選的前總統馬英九,也可能是郭涉犯詐欺、背信的共犯。他說,一旦郭宣布參選,就會追加提告馬吳兩人。
郭台銘挨告一事,永齡基金會副執行長蔡沁瑜說,不認識林憲同,離連署參選的時間逼近,已如北市長柯文哲所說,來到台灣歷史的關鍵日子,未來可能還有更多「林憲同們」出現,對此郭辦不多做回應。
至於林憲同告郭台銘詐欺、背信罪能否成立,律師林智群認為,詐欺得利罪構成要件中的「得利」是「得財產上利益」,但「可以參加國民黨初選」怎麼看都不算「財產上利益」;背信罪則是構成要件很嚴格的罪,要「幫別人處理事情」、「故意損害本人的利益」,不是「違反承諾」就構成背信罪。
另外,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林憲同求償100億元是可以的,問題是附帶民事訴訟,應是在檢察官起訴後,刑事一、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這件檢察官根本還沒起訴,程序上不合法。
記者張欽、楊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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