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有什麼樣的校長遴選的方式,就會產生什麼樣的校長,因為涉及選舉或票選產生,不願提前曝光積極主動者,在這樣的制度下,先天下就已經被排除在外。適合的校長人選往往不適應校園選舉拉票的文化而卻步,對外部的人才尤然。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學校治理成敗關鍵之一,在於以校長為核心的經營或行政團隊,校長的角色猶如一家企業的執行長(CEO),人選的良劣攸關企業的榮枯與成敗;同理,若校長具有卓越的學術行政領導能力,則校務欣欣向榮,反之校長人選不對,學校的發展就難有起色。
未來在公立大學法人化後,成立校董事會,取法美國名校行之有年的制度與經驗,以遴聘替代遴選,由董事會負責校長的遴聘,並為校長是否適任全權負責,充分落實「教授治學與董事會治校」的理念。全球潮流所趨,自當毫無疑義。
在公立大學未法人化前,或許陽明交大可以先將臨時任務編組的校長遴選委員會,轉化成常設性的校務指導委員會,由教師、校友及社會賢達人士組成,教師代表不宜多,扮演類董事會的功能,教育部與校方直接賦予遴聘校長的職權。一改現行校長遴選和聘任分立的現象。
有權無責是當前附屬於行政部門各種委員會的寫照,基於事權統一的原理,遴聘校長的設計必須受到各方充分的尊重方能落實,當然董事會或指導委員會的產生也必須有健全的機制。諺云:「有神也要有人。」任何制度的建立仍須相關當事人的充分尊重,否則再多的制度與設想也無濟於事。期待陽明交大勇敢地從遴選走到遴聘之路,建立台灣高等教育的典範移轉。
交通大學材料系教授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