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涉案辜仲諒的前妹婿陳俊哲由法院持續發布通緝;朱國榮女密友林桂馨因配合朱操控龍邦股價被判刑3年8月。
辜仲諒、朱國榮昨均未親自出庭聽判,辜仲諒得知獲判無罪,透過律師葉建廷回應:「尊重判決結果,感謝法院還予清白。」朱則透過律師發聲明指出,對判決結果非常遺憾,一定上訴。
中信金控回應指出,中信金控購併台灣人壽所產生的正面效益,已在營收大幅成長的財務報表上充分反映。
位於北市南港經貿園區的中信金控企業總部大樓。資料照片
中信金掏空案是特偵組2016年底熄燈前偵結起訴的「告別作」,特偵組起訴指控,辜仲諒與父親辜濓松(已故)等人,2004年至2007年間以投資不良債權為由,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辜濓松父子投資的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佔3億美元。
合議庭認為,中信金控的股東仲冠投資等7家公司及WEALTHY WONDER等6家境外公司,都是辜濓松生前一手掌控,既使辜仲諒是其中一些公司的有權簽章人,仍聽命於父親,辜濓松才是實質掌控中信金並主導資金調度的人。
此外,決定投資PPG公司的北京房產開發案的人也是辜濓松,辜濓松將該投資案交給陳俊哲負責,辜仲諒只是被借名的借款人,且資金都由陳掌控,陳目前滯留海外,無法證明辜仲諒等人侵佔中信金資產。另辜仲諒被控將紅火案部分款,匯入境外公司涉犯洗錢罪部分,因紅火案已重行起訴,判決公訴不受理。
辜仲諒另被控2013年購併台灣人壽,以高於市價的15.6億元,買下國寶集團擔保貸款9.9億元的亞洲廣場2樓房產,造成中信人壽1億餘元重大損失。法官認為交易並無不合常規,也未造成中信人壽受損,判決無罪。
朱國榮利用掌握中信金購併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買賣台壽保股票不法獲利1.57億元,另認定朱為掌控龍邦股價,負責籌措資金,再由林桂馨操盤操縱龍邦國際股價,朱昨被判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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