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的「組黨」意圖早被猜測,一旦成真不會讓人感到意外。他過去會講講日治時代抗日先賢蔣渭水的話題,自稱尊敬崇拜之類,也是大家知道的。他這次組黨,就叫「台灣民眾黨」,聲稱是要完成蔣渭水未完任務。這就激起一些漣漪。首先,幾位不同世代的蔣氏後人表達不滿,溫和一點的說這是檢驗柯文哲是否會服膺蔣渭水名言「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好時機;年輕一點的說「不要再來吃我阿祖豆腐了」,強調蔣渭水若在世,絕對不會講「兩岸一家親」的鬼話。
蔣渭水基金會則表示,個人有組黨的自由,家屬有其個人言論的自由,基金會予以尊重,但委婉的說,柯市長要籌組「台灣民眾黨」,黨名與1927年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政黨專有名詞相同,「易造成混淆」,請柯市長再加斟酌,以示對歷史及對渭水先生尊重。這樣的觀點應該是反映了很多人的想法。內政部也表示,確實收到抗議,會審慎認定。
平心而論,柯市長最好能從善如流,在6日創黨大會時作出調整,而內政部也應善盡職責,要求申請者調整。
《政黨法》明定,「政黨名稱或簡稱,不得與已設立之政黨名稱或簡稱相同或類似」。「台灣民眾黨」創立於1927年,1931年在第四次黨員大會上被交付「結社禁止命令」,前後雖僅3年7個月,但翻讀記載日人統治壓迫台灣人政治社會文化運動的《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相關各卷,那不是我們今天所理解的一個黨的創立、解散,而是一群一群像蔣渭水先生這樣的台灣先輩,在日本殖民統治者的高壓下,把他們的生命心力奉獻給這塊土地的歷史碑記。
面對相關的爭議,有柯粉支持者強調,「台灣民眾黨」已在1931年被日本殖民政府強制解散,「我們跟現在的政黨沒有撞名的問題」。這說法有點可悲,像是說「人死如燈滅」,「台灣民眾黨」已經沒了。這裡就產生一個嚴肅的問題,歷史還有沒有「意義」?「台灣民眾黨」確實被解散了,但「如燈滅」了嗎?讀史者不會接受。這個「名」這個「符號」承載著豐富的歷史記憶。這個記憶,你可以傳承可以發揚,但你無權獨擅。歷史上只有獨夫才會想「獨擅」歷史的名、歷史的符號、歷史的解釋。
從這個角度來看,「台灣民眾黨」固然已被日本殖民統治者消滅了,但它形成的精神世界、歷史記憶沒有消失。那麼,這樣的歷史資產有人能獨佔嗎?柯市長組黨用「台灣民眾黨」引發的爭議就在這裡。「台灣民眾黨」不是一個商標,現在沒人用我當然就能用,而且我用了,照相關的法規別人就不能用。
「台灣民眾黨」是台灣近現代史的重大精神資產,如果連歷史古蹟或歷史上綻放過光芒的地方,我們都要盡可能加以保護和照顧,那麼,承載著台灣人在殖民統治下奮鬥犧牲成立的第一個現代化意義的政黨的名號,難道不需要加以保護、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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