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榕展說,埤塘養殖接近生態養殖,不僅低耗能、近產地、多樣性混養、低密度、取用天然水源,提供北部地區包括烏鰡、吳郭魚、草魚、大頭鰱等新鮮食用魚,但監察院去年10月以違反《水利法》為由,要求拆除埤塘內的水車和飼料桶,後經陳情,可待明年新修的《水利法》實施後再執行。
劉姓養殖業者痛批,官員整天坐在辦公桌,根本不懂民間疾苦,一旦埤塘禁養,恐淪為填廢土、偷倒垃圾的天堂;葉姓業者也直言,禁養後影響數千個家庭,「我們年紀太大了,找不到工作,只好天天去主管機關靜坐抗議。」
對此,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衍源建議,養殖業者未來應朝天然魚界方式養殖,就是魚以自然流入方式進入埤塘,不放飼料養殖,以免影響水質,當然最重要的是,未來訂定《農田水利法》時,增訂埤塘養魚的規範,才能徹底解決爭議。
埤塘裡養殖的烏鰡碩大肥美,是北部地區鮮魚的來源之一。張沛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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