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父母昨沒出庭,李宣毅說本案已發生很長一段時間,最高院上周剛新增一個死刑定讞判決,「小燈泡」父母有些心情上的波折,但委任律師團盼他們專注於自己的個案,「慢慢把程序走完,慢慢回復自己的正常生活」,針對記者確認「(小燈泡)爸爸的態度(請求判死)沒變?」李宣毅說:「對!一樣!」
「小燈泡」命案發生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王景玉(36歲)在北市內湖區,持菜刀隨機砍殺騎著滑步車的「小燈泡」,導致她身中多刀、身首異處慘死,「小燈泡」的母親在後方目睹驚叫,來不及搶救。
3歲女童「小燈泡」生前可愛模樣。翻攝小燈泡粉專
王男被制伏送辦,自稱「我是堯、我是皇帝」,稱「殺人後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完成傳宗接代」等語,經鑑定確認長期患思覺失調症而不自知,一、二審各以王男符合《兩公約》等法令禁判精障者死刑規定,或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得減刑等理由,均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小燈泡」父母在二審時出庭泣訴痛失愛女的悲愴,想起女兒遺體眼睛半闔、目光停滯,「彷彿在問我發生了什麼事」,就覺得自己有一部分生命,「早就隨著小燈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小燈泡」的父親庭外受訪,更明確表達應判王男死刑。
「小燈泡」遇害時所騎的滑步車(圖)倒在命案現場。資料照片
王男昨出庭神情漠然,合議庭當庭裁定他從本月24日起,第二度延押2個月,另擇期再開庭。王男到案被羈押後,原已服藥控制精神病情,今年3月出庭突宣稱:「我不是堯,我是溥儀」又說「是閻羅王要殺小女孩,閻羅王要投胎」等語。
更一審已委託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的團隊為王男做心理衡鑑,調查教化可能性等事項,另委託台北榮總醫師劉英杰、台大醫師吳建昌針對先前為王男做過的精神鑑定,就部分疑點再做補充鑑定,仍在訪談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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