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龜分局桃源分駐所編制約有10名警員,酒駕開巡邏車撞山壁的張姓警員,上月27日晚上服勤至隔日零時,28日凌晨下班後因住處較遠,因此簽退後留宿分駐所內宿舍,由於偏遠山區深夜無事,竟和擔任值班主管的謝姓警員及另名值班的陳姓警員一起在宿舍內飲酒。
酒過三巡,張想買消夜配酒,因附近無便利商店,竟駕駛警用巡邏車下山買消夜。凌晨1時許,張駕車行經南橫公路84公里處一處彎道時,疑因喝酒駕車,精神不濟,車輛突打滑失控撞上山壁,又滑向路邊近山坡處,幸好警車未衝下山,只有車損、人平安。
轄區警方獲報趕到,發現事故車輛竟是公務巡邏車,現場調查駕駛是已退勤的張員,卻仍駕駛巡邏車外出,處理警員當下聞到張員身上濃厚酒味,依規定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案經市警局調查後,認為警員酒後駕公務車發生車禍,嚴重違反警紀,向警政署提報記2大過免職處分,調查時意外揭發當天陪喝的還有派出所另外2名警員,其中謝姓警員是值班主管、陳姓警員在值班,警員在派出所內公然喝開了,因為少了消夜配酒,張才駕公務車外出買消夜。
由於桃源分駐所編制約10名警員,當天有3警公然在所內喝酒,高層獲悉震怒,怒斥「全所淪陷」,並痛批「怎麼還會有如此的原始人生活!」也有高層不解地說:「警所內喝酒,這是2、30年前會發生的事,怎麼今天還會發生?」
市警局人評會因此決議將另外陪喝的謝姓警員記1大過處分,另值班的陳員則因未管理好公務車鑰匙記1小過處分,涂姓所長也慘遭連累,因監督不周,「所內紀律不彰」慘遭撤換,調離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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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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