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緣於去年3月,檢調偵辦廣播名人陳瀚強販售假機油吸金案,意外查到律師涉協助在押的陳男夾帶紙條串證,另查扣到「法冠法律事務所」事務長尤姵云名片和陳男匯出116萬元高額律師費單據,承辦檢察官王亮欽察覺有異,一路追查,終於揭開法冠法律事務所多年來經營黑幕。
檢方查出,尤女原從事美髮業,1995年轉行到多家律師樓擔任客服人員,1999年尤女轉任「亞睿法律事務所」總管所內事務,2004年亞睿因財務問題易主,沒律師資格的尤女和其夫陳冠升接手成為亞睿幕後老闆,尤女掛名特助,丈夫陳男任執行長。
2006年底,尤女以每月8萬元薪資,聘僱律師龔厚丞擔任亞睿所長,但2010年亞睿被檢舉是違法律師樓,當時檢調未掌握到尤女夫婦是幕後老闆證據,將相關人等不起訴。
風頭過後,尤女將亞睿更名為「法冠法律事務所」,並搬到台中北屯一棟透天厝重起爐灶,同址另成立「法冠企管顧問公司」由陳冠升當負責人,並簽假租約佯裝將辦公室租給龔男,夫妻倆對外以法冠事務長和執行長名義拜訪客戶,接案讓律師辦理。
掛名所長的龔厚丞坦承,因積欠尤女債務,才借牌並出任律師樓所長,每月領薪8萬元,他不管經營也不清楚事務所收入,但面試新律師時都由他和尤女共同出面,新人可能因此誤認他是老闆。
依《律師法》50條規定,未取得律師資格者,不得設立事務所聘僱律師執業,否則最重可判刑1年,檢方查出,尤女先後聘僱10多名律師,光是2010年至2018年4月就聘僱7名律師,近8年來律師樓應收帳款達5736萬餘元,除將其列為犯罪所得外,另將現值2412萬餘元的律師樓透天厝一併查扣,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尤女受訪時否認違反《律師法》,僅強調:「我們講他(指檢察官)也聽不下去,他誤解我們,現在已進入法院審理,不方便說明。」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黃幼蘭表示,律師借名掛牌、幫當事人串證,都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待判決確定後,將開會決議是否將涉案律師移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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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s://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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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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