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顏利丞為救同仁誤殺翁男(圖2,翻攝畫面)。顏警昨參與署務視訊會報,討論執勤安全。警方提供
因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殉職案,讓警員執勤安全和用槍時機等問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警政署昨午召開臨時署務視訊會報,顏利丞等人也以自身個案討論執勤安全問題。
去年顏利丞受訪時說,當下情況危急,對於合法使用警械,並沒有太大疑慮,一切考量都是想果斷制匪救人為先,「不開槍,倒下去的就是耿銘了!」案發後,警政署長陳家欽獲知後親自致電慰問,台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等人也都表明力挺嚴正執法。
圖2
不過,翁嫌母親不滿,「第一,他沒有拿槍,第二,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對了,你可以射他腳,但你不可以射他身體。你打他腳,他不會跑啊,看他多會跑。」
檢方在不起訴書裡說明,當時已達情況急迫之程度,「確有使用警用槍械制止被害人拒捕倒車行為之急迫需要」,認為顏利丞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並未逾越必要程度」,今年3月15日不予起訴。顏利丞昨午前往台南市五分局參與署務視訊會報,顏很感謝案發第一時間所有長官及社會力挺支持,檢察官調查確定不起訴,「不僅讓我及家人放下心中的重擔,也必能藉此激勵同仁們」,往後警方在面對民眾、同事和自己生命受威脅時,能大膽使用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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