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點菸4貼 男開車拍照檢舉也要罰

出版時間 2019/07/04
2名騎車女子不顧前面的小孩與後座的嬰兒,當街點菸,遭一旁汽車駕駛拍下。
讀者提供
2名騎車女子不顧前面的小孩與後座的嬰兒,當街點菸,遭一旁汽車駕駛拍下。 讀者提供

鄧男指,昨天他開車行經台中市台灣大道七段中華陸橋下,一輛「4貼」機車從他車旁呼嘯而過,不久他看到該機車在梧棲區台灣大道八段童綜合醫院前停等紅綠燈時,騎機車的女子及後座女乘客竟點起菸來。
「兩名女子不把小孩子的生命當作一回事!」鄧男表示,這些只貪圖自己方便、邊騎車邊抽菸、不顧小朋友安全的人,簡直是害了下一代!
清水分局交通分隊長曾明欽說,機車「4貼」騎乘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5項規定,可罰600元,騎機車點菸依同條例31條之1第3項可罰600元,站立的小朋友未戴安全帽依31條6項可罰500元,共可罰1700元;至於爆料民眾開車操作3C產品,依同條例31條之1第2項可開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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