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說,該支iPhone XR是買給媽媽使用,購買時店員未告知拆封後就不能退換貨,他將手機帶回家,要插卡時發現螢幕有灰塵,一直擦不掉,仔細一看才發現在螢幕底下,隔天拿回店裡想換貨,店員告知無法換新品,只能維修或換整新品。
邱男表示,他質疑規定不合理,但最後只能無奈將手機送原廠判定,希望業者換新手機給他,業者回應只能換整新機,令他難以理解,明明買的是新的手機,拆開就發現有瑕疵,卻不能更換,「消費者權益何在?」所謂iPhone整新機主要是將回收來的異常手機,將內部問題元件更換後,裝上新的電池與外殼重新銷售。
邱男指,他準備向消保官申訴,就算最後爭取不到全新手機,也希望透過《蘋果》告訴想買iPhone的消費者要慎選通路,以免還要賭人品。
《蘋果》本月5日到順發3C太平區中興店採訪,店長解釋,手機現場拆封驗機若確認有問題,還是會更換新品,邱先生手機是在拿回家後才發現螢幕有暗點,因此必須回原廠判定是否人為造成,後來判定螢幕入塵,Apple規定入塵不算是瑕疵,只能更換整新機。
台中市消保官許乃丹說,根據《民法》規定,商品如有瑕疵,業者有義務更換無瑕疵之物,Apple更換的整新機依法符合「無瑕疵之物」定義,但消費者在情感上確實很難接受買到的手機不是全新品,如果仍有疑慮,還是可向消保官申訴。
律師林仲豪表示,消費者可以依據手機瑕疵的嚴重程度,按《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規定,於發現瑕疵後立即通知賣家,並且在通知賣家後6個月內主張解除契約返還價金、減少價金或更換新品,若賣家拒絕,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購買當下立即檢測手機外觀及各項功能是否正常
●新購手機要妥善保留發票、產品保證書等,確保消費權益
●購買二手機,確認是否已過保固期限
●建議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及通路購買
●購入手機如有問題可先向客服反映,或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申請調解
資料來源:台中市消保官許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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