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農產品價格謠言 罰30萬

出版時間 2019/06/22
立院昨修法,未來散播不實訊息影響農、糧交易價格,可重罰30萬元。資料照片
立院昨修法,未來散播不實訊息影響農、糧交易價格,可重罰30萬元。資料照片

為遏止假消息攻擊,傷害民主與法治,行政院去年底通過7項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均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其中,《災害防救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傳染病防治法》日前已陸續三讀通過。
立院昨三讀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增訂第6條第2項及第35條第2項條文,第6條第2項條文明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業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若違反該規定,第35條第2項條文明訂,「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糧食管理法》,在增訂第15條之1條文指出,「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或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收購公糧計畫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若違反該規定,增訂第18條之3明訂,「足損害農民收益或消費者權益,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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