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加蓋到5樓 不認錯嗆寧被關

出版時間 2019/06/18
違建戶不顧市府勒令停工依然往上搭蓋,從3樓長成5樓。劉榮輝攝
違建戶不顧市府勒令停工依然往上搭蓋,從3樓長成5樓。劉榮輝攝

《蘋果》上周2度到現場,發現2戶違章建築尚未拆除,工人還在屋內裝潢,違建屋主昨說,違建大家都有,政府要取締就得全面取締,台灣各地都是滿滿違建,他只有違規,沒有違法,甘願被罰被判刑,就是要建。至於與鄰屋毀損糾紛,目前在司法程序,一切等法院判決。
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林尚卿說,2戶被檢舉違建,派員勘查屬實,經公告勒令停工,仍未遵守,最後依《建築法》移送法辦,屋主已遭判刑確定,市府也會執行強制拆除,全案已進入行政作業中。至於造成鄰屋毀損部分,雙方已進入民事程序。

違建戶還造成鄰屋受損裂開。劉榮輝攝

判決指,張姓和邱姓屋主沒申請建照,去年10月29日起在屋後搭建違章建築物,市府據報同年11月1日派員到場勘查發現該違建已蓋至2層樓結構,當場張貼勒令停工公告。沒想到2戶繼續僱工增建到第3層,工務局同年11月至12月間共3次到場勘查仍施工中,且造成鄰屋毀損,工務局依違反《建築法》移送地檢署。
台南地院認為兩人完全無法治觀念,忽視違建對鄰近環境及居民安危影響,危害主管機關對建築的管理,視法律為無物,判張姓屋主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邱姓屋主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併科罰金1萬5千元,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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