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苗栗縣苑裡鎮的周致傑(25歲)是家中老么,上有1位哥哥、2位姊姊, 2年多前到台中市大甲區幼獅工業區從事車床工作,前天下大雨,周男中午騎機車回家想換開轎車出差,未料才出工廠沒多久就觸電倒地,當場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仍於昨天凌晨不治。
周男母親昨受訪不斷拭淚說,昨天是兒子的生日,往年他生日都會簡單過,家人會一起吃飯,沒想到今年生日竟變成忌日。周母質疑,高壓電線遭雷擊掉落後,台電未及時排除掉落的電線,也未在第一時間斷電,「兒子觸電後,用盡全身最後力量求救,但旁邊的路人沒人敢上前協助。」
周男胞姊說,台電至今還沒有任何表示,也不知道是否會承認過失,後續看台電的誠意和作為,再決定如何討回公道。周家親戚、縣議員張顧礫表示,不排除協助家屬爭取國賠。
台電苗栗區營業處副處長蘇英賢表示,該11.4KV(千伏,相當於1萬1400伏特)的高壓電線前天11時55分因雷擊造成脫落,但因為未接觸地面造成大規模漏電超過負載,所以系統無法偵測異常自動斷電,台電12時5分接獲消防隊通報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12時20分斷電,並非未及時排除。
蘇英賢分析周男觸電身亡主因有二,一是路面積水約30公分,水中帶電,周男跌倒時嚴重觸電,二是周男跌落位置是斷線截面點,裸露銅線流出很大電流,造成周男無法承受。蘇強調,這次意外屬天然災害,但台電仍會盡最大能力協助死者家屬。另外,前方的女騎士輾壓到電線中斷,可能因尚有部分絕緣物保護,因此傷勢較輕。
律師劉正穆說,台電並非國營等官方機構,依法不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被求償機關,但台電在此次意外中,如果沒有在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內及時前往排除障礙,台電就必須負起相當的賠償責任。
●天雨路滑,宜減速慢行,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發現前方有電線掉落或變電箱出現火花,應避免通過以免觸電
●開大燈增加來車辨識率,避免視線不佳
●按規定戴合格安全帽、穿著合適的雨衣
●不可撐傘騎機車,避免單手騎車難應付狀況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局交通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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