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乙濤與藍婉綺2006年結婚,2016年離婚後張男指控藍女2013年間曾擅將他放在家中的存摺及印章拿走,領走帳戶裡的160萬元、450萬元,觸犯竊盜、偽造文書等罪。
一審時,藍女辯稱當時兩人是夫妻,本來就互為代理人,張男有告訴她印章、存摺放在哪裡,也有告訴她提款密碼,讓她有需要時可領錢當家用,當時張男雖曾傳訊息說:「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也交代警衛了,請不要回來住了。」但她2013年11月12日回台北住家時,鑰匙還沒換也沒警衛攔她,她拿張男的存摺、印鑑到銀行輸入提款密碼,提領她與3名未成年子女在中國生活的開銷,都是張男授權的,沒有犯罪。
一審認為藍女雖拿走張男存摺、印章,但沒打算據為己有不構成竊盜罪,不過她未經同意利用配偶身分盜領610萬元,事後又未坦認犯行確有不當,但考量她與張男已離婚,沒機會再拿張男存摺及印章去盜領,還有3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將藍女判刑10月,緩刑2年。
上訴後高院認定,張男此帳戶平時用於信用卡及購買基金固定扣款,藍女擅自提領款項導致扣款失敗,如果張男有授權或同意藍女領錢,怎會把此帳戶用於扣款,導致銀行通知扣款失敗;另外,2人於2013年9月的離婚協議書也約定,兩人名下帳戶各歸各的,可見藍女沒權限從張男帳戶領錢。
高院審酌藍女後來已與張男和解,酌減改判她8月,另考量她因與張男婚姻不睦,一時失慮才觸法,與其讓她坐牢不如要她義務勞動,更能回饋社會深切反省,因此宣告緩刑2年。昨聯繫不上2人,不知其回應。
董事長:張秀琬
董事:張乙濤、張劭緯
資本額:1.8億元
銷售商品:蛋糕、麻糬、龍粽、綠豆糕、雪餅等
創立時間:1980年
門市:兩岸共600多家分店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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