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的雙親因故沒辦結婚,女童生前均由母親鄧女照顧,鄧女昨激動控訴女兒不可能主動拿噴槍,對起訴結果非常失望,希望法官釐清女兒死因。
鄺男昨對鄧女指控他殺女兒一事難過反問:「我為什麼要殺人?沒人會這麼做吧!」他對女兒之死非常難過,「因為是在我旁邊發生的,沒人希望發生這種事。」他強調是意外,他完全沒有殺孩子的動機。
這起離奇命案發生在今年1月20日下午,鄺男駕駛BMW座車載女兒到高市自由路上的加油站自助洗車,他獨自下車用空氣噴槍清理車輛內部,女童則坐在副駕駛座。
檢方認定,鄺男清理車子過程,一度將噴槍放在女童可觸及處,被女童拿來把玩並朝身體及頭部噴氣,鄺男雖發現但僅口頭制止沒取走噴槍,不久女童再拿噴槍朝口中噴氣,隨即身體抖動抽搐。鄺男見狀上前幫女童拍背、按壓胸部及人工呼吸,再開車將女童送到高雄榮總急救,但女童仍因傷重死亡。
偵查過程中,檢察官周韋志除調閱加油站監視畫面、履勘現場,傳喚加油站員工、女童父母等人,也將噴槍送驗,鑑定把手、噴嘴處有無女童碰觸過痕跡,藉此查證鄺男所稱「女兒自行把玩噴槍並放進嘴裡按壓噴氣」的說法是否屬實。最後檢方依法醫解剖報告確認,女童是在極短時間內遭高壓空氣灌入體內,導致頭頸胸及腹部氣腫,引發肺臟破裂出血、心臟內氣體栓塞死亡。
為釐清噴槍是女童自行放進嘴裡還是鄺男所為,檢警再會同法醫比對噴槍握把、開關及女童手掌大小,確認女童以雙手施力,確實可按壓把手噴出高壓空氣。此外女童咽喉處的關鍵傷口處,若位置稍有移動,氣體侵入體內的路徑就會改變,或許不會發生致死結果,檢方考量鄺男沒有醫學背景,無法精準放置噴嘴位置,綜合相關證據後認定女童是自行將噴槍放入口中噴氣釀成憾事。
但檢方考量,鄺男未防止女童玩噴槍也有疏失,因此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鄺男,最重可判刑2年。
至於鄺男接受測謊時,對於「加油站的噴槍如何放進入女童嘴裡?」問題,判讀後認定「你(鄺男)放進去的」是真話,但對「噴槍進入女童嘴裡時,你手上拿什麼東西?」、「你拿噴槍放進女童嘴裡幾次?」等問題,測謊結果卻是「無法鑑判」,等同測試結果互相矛盾,檢方因此未採信測謊報告。
◎女童被虐致死?
.法醫解剖女童屍體後認定,死因是咽喉遭高壓空氣灌入,頭頸胸腹部氣腫、肺臟破裂出血、心臟氣體栓塞死亡
◎女童拿不動噴槍?
.比對空氣噴槍握把與女童手指長度,確認女童雙手合握,足以按壓噴槍噴出高壓空氣,氣體強度足以害命
.噴槍握把、噴嘴上驗出女童DNA
◎生父鄺男說謊?
.鄺男測謊被問到「噴槍如何放進女兒嘴裡?」生理圖譜顯示應是鄺男放的,但對「噴槍進女兒嘴裡時你手拿什麼?」等問題,又出現無法鑑判狀況,測謊結果矛盾,無法採用
◎故意殺人或過失?
.女童咽喉處傷口位置若再深一點,高壓氣體進體內路徑就會改變,未必造成如此嚴重結果,鄺男無醫學專業背景,無法精準預測
.鄺男無殺人動機且當天是臨時受託帶女兒外出
.未注意狀況讓女童有機會拿到噴槍把玩,屬過失致死
資料來源:橋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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