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率警威逼園方 「言行乖張」 闖幼園審童 劣檢免職

出版時間 2019/05/02

幼兒園家長聽聞林俊佑遭免職消息,她嘆口氣說:「希望一切圓滿落幕」覺得林俊佑不是壞人,只是著急、一時衝動。幼兒園的學童們現已恢復平靜,一切圓滿就好。

林俊佑昨婉拒受訪。據他的親友指出,林得知判決結果後相當失意,親友認為,職務法庭判決過重,也沒救濟管道,林應會沉澱後再考慮適時對外說明。
這起離譜的劣檢闖幼兒園公審幼童案發生在去年6月21日,林俊佑(45歲)帶女兒與花蓮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邱東正一起去幼兒園,不顧園長勸阻執意進入小班教室,林對幼童們指著身旁邱男說:「這是警察叔叔。」並喝斥園長與老師:「退!」
然後林用兇惡口吻責問學童:「為什麼要跟她(林的女兒)要貼紙?」、「不給你貼紙就不跟她交朋友是不是?」、「昨天誰說她臭?」、「怎麼樣?你很偉大啊,你帶著全班的同學來欺負她,怎麼樣?」讓在場學童都嚇壞了。
後來林向園長敘述女兒被欺侮經過,園長允諾了解狀況再答覆,林離去前要求園長備妥教室監視器錄影,改天來拿,園長沒答應,林竟恫嚇說:「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
同月28日,林俊佑帶邱東正及另名小隊長林峴民,再度前往幼兒園取監視器檔案,園長為保護孩童肖像權,只讓他在園內觀看,林不悅嗆:「我們向法院聲請一樣可拿到,我今天給你們客氣喔……到時候來這邊搜一堆東西,搜到不該搜的。」、「……消息曝光不見得對你們好,你們是連鎖店。」後來園方打電話到花蓮地檢署通報,該署書記官長陳政彥趕到幼兒園將林等勸離。
監察院去年約談林俊佑時,他後悔說:「一時衝動做了很不恰當的事。」但監察院認為林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中,「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及《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去年9月將林彈劾,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開庭時,林俊佑辯稱沒嚴厲責問學童,也沒威逼索取監視器檔案,只承認「語氣不佳」。合議庭認為,林俊佑因私人事務竟濫用檢察官職權,指揮警員跟他到幼兒園且「言行乖張」,嚴重傷害司法公信,若讓他繼續擔任檢察官,有負人民對司法期望,因此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依《法官法》,司法官懲戒種類由重至輕分別為:1、免除司法官職務,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撤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3、免除司法官職務,轉任司法官以外其他職務,4、罰款,5、申誡。

●婚姻:已婚,育1女1子
●經歷:台大法研所碩士。在花蓮地檢署服務7年
●爭議事件:
.2018/06/28 林帶2警到幼兒園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當眾公審學童
.07/25 花蓮地檢署依恐嚇等3罪起訴林
.07/26 綠委李麗芬開記者會,揭發全案
.07/28 林俊佑道歉
.08/01 林調澎湖地檢署引發反彈;後決議續留花檢,但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09/04 監察院通過彈劾
.2019/05/01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林免職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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