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來說,校園內的性侵害或性騷擾犯罪,其受害學生隨著各求學階段的完成,有機會因「師生」支配服從關係的終結或淡化,而日漸脫離加害者的掌控;但本件新聞個案點出了另一個值得深思的面向:「教練之於運動選手」的權勢支配關係,恐怕遠勝於單純「師生」關係;尤其在某些高度專門的運動競技項目,因其特殊性、領域資源的集中性、就業出路的局限性,及教練身分的高度實質影響力,都可能導致該等權勢支配關係於學生畢業後,仍持續存在。
透過本案判決,可以看到:關於加害者之權勢關係存在與否,法院採實質認定觀點,不因被害者自原本求學階段畢業,即認為權勢支配關係消滅。希望這樣的判決,能激勵有類似情形的被害人,勇於挺身為自己發聲,也呼籲有關單位在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與通報,能夠更關注此類「教練之於運動選手」權勢關係的特殊性。
在父權文化的社會氛圍下,過去我們教導孩童們要聽話、服從權威,再加上對於「性」議題的羞談,無形中助長了這類狼師、狼教練們的獸行。如今我們應當反思親子關係、社會文化的看待方式,正視這類問題。也將眼光放廣:在校園內除了「教練之於運動選手」關係外,在其他帶有「師徒制」色彩的領域,例如:美術、音樂、舞蹈等,是否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以期真正建立健全的校園性別友善環境。
執業律師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