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全台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動保法》已於2015年修正,規定飼主應為寵物絕育,違者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飼主領養寵物也須到相關單位登記,違者會被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遭開罰的方姓男子(40歲)去年在路邊撿到懷孕母狗「妞妞」,妞妞生下7隻小狗後,其中2隻送人,自己養了6隻,小狗都沒結紮也沒登記。
某日,方男帶妞妞出門,因妞妞的乳頭明顯腫脹,一看就是哺育幼犬的樣子,愛狗人士向動保所檢舉,動保所訪查證實方男的狗不但沒結紮,還放任4公、1母幼犬生活在一起,極可能繼續繁殖,對方男開出共31萬8000元罰單。
收養犬隻卻收罰單,方男怒說收養妞妞時不知牠已孕,為了這些狗每月花1萬元飼料費,認為「結紮違反動物天性」,向農委會提出訴願。但動保所表示,方男目前僅預約安排1隻幼犬結紮,經限期仍未改善,才對他開罰。
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執行長郭璇反駁「結紮違反動物天性」論調,強調法律設立的目的,是避免動物過度繁殖,她對犬隻絕育做過不少研究,美國收容所最早會在犬隻1.5個月齡時結紮,建議幼犬3到5個月大進行,對狗狗健康最好。郭璇說:「真正的愛狗人士不用等政府找上門,早早就會把狗兒結紮。」
愛狗人士凃小姐說,她最多同時飼養14隻浪浪,台灣的浪浪實在太多,救都救不完,若自己收養的浪浪再繁殖,根本無力負荷,身為飼主一定要先把關。
方男說收養妞妞時不知道牠已經懷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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