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騎車遭撞 嬰綁前胸噴飛腦出血

出版時間 2019/04/16
徐美欣醫師指,未滿6個月嬰兒頸部肌肉未發育成熟且體形太小,建議改用橫式包巾(右圖,資料照片)。吳慧芬攝
徐美欣醫師指,未滿6個月嬰兒頸部肌肉未發育成熟且體形太小,建議改用橫式包巾(右圖,資料照片)。吳慧芬攝

收治病例的高雄長庚醫院兒童加護科主治醫師徐美欣指,嬰兒機車車禍受傷意外,約每2、3個月就收治一例,「屢見不鮮」。高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林永川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背巾背嬰兒騎機車,可處300至600元罰款,但實務上,交警看到多先勸導不會罰,「有些沒車的弱勢家庭,幾百元罰單可能就是他們一天生活費」,但即使不罰,也一定勸他們以孩子安全為優先考量。
徐美欣說,這名3個月大的男嬰,被救護車送抵醫院時,呈意識混沌,經檢查男嬰的右腦內有個直徑約2公分的血塊,已腦出血,隨即會同神經外科醫師進行開腦手術,術後收治在加護病房觀察,住院半個月才出院。

徐美欣表示,嬰兒腦部脆弱,若遇腦出血等腦傷,可能留下後遺症,該院2年前曾收治4月女嬰車禍,經手術撿回一命,但仍癲癇、智力受損,讓父母後悔莫及。
徐美欣提醒,載送4歲以下幼童,應乘坐汽車並使用安全座椅,並坐後座;2歲以下嬰幼兒臉朝車子後方,以防撞擊時跟著往前摔。未滿12歲兒童不可坐在副駕駛座,2至6歲幼兒面部可朝前,6至12歲學齡兒童,應在車子本身座椅上加放增高座椅乘坐。

靖娟基金會南區辦事處處長彭詠晴表示,市面並無販售嬰兒規格的安全帽,因此,不論是抱著或以背巾帶嬰兒乘坐機車,都是非常危險的,一遇車禍等外力,有可能造成嬰兒頭部受傷,載送嬰兒仍應盡量以汽車,且讓嬰兒坐在後座安全座椅,「不要冒險」。

◎若不得已須以機車載送,建議用包覆性較佳的橫式背巾
◎騎車載5歲以下小孩,建議時速降至30公里以下
◎4歲以下幼童應使用安全座椅,並坐後座;2歲以下嬰幼兒臉朝車子後方,以防撞擊時跟著往前摔
◎啟動兒童車門安全鎖和車窗鎖,避免小孩誤觸跌出車外
◎停車時勿讓兒童獨留車內
資料來源:靖娟基金會、高雄長庚醫院醫師徐美欣、高雄市交通大隊

阿嬤以直立式背巾,將3個月小孫子綁在前胸騎機車,被汽車從後方追撞,小孫子從背巾被拋飛,彈到2米外地面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