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175萬戲服費 楊麗花師徒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9/04/10
楊麗花(右)和陳亞蘭(左)被告詐欺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楊麗花(右)和陳亞蘭(左)被告詐欺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邱聖峰指控,雙方約定付550萬元簽約金,但麗生只付375萬元頭期款,就以「風格不符期待」等理由拒付尾款,且未歸還戲服,他寄存證信函要求還款還衣,麗生不理,他才提告。
楊麗花、陳亞蘭2人委任律師向檢方表示,當初雙方簽約,對方提供戲服時,須造冊清點無誤再付尾款,但對方遲未造冊,他們才行使民事「留置權」,並無詐欺犯意。雙方對簿公堂後,邱聖峰覺得此事應是民事糾紛,因此在刑事上不予追究,檢方調查後也認定,全案是民事糾葛,昨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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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聖峰指控麗生百合拖欠戲服尾款175萬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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