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 宣明智之子 濫訴40案 妻泣訴人生停擺 宣家律師送懲戒

出版時間 2019/04/09

宣昶有(43歲)與王敏(37歲)婚變後,王女指控丈夫對她家暴並聲請保護令獲准,宣男則訴請離婚,指妻子曾踢他40幾下,還要他下跪發誓沒偷腥,但離婚案不是豪門婚變的唯一訴訟戰場。

王敏整理宣家對王家提告案件,案由包括誹謗、偽造文書、竊盜、強制、傷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提告人包括宣明智夫妻、宣昶有與妹妹、宣家彭姓司機、宣家黃姓友人,甚至連宣家律師鄧為元的妻子也加入,合計有7人提告,王家挨告的包括王敏與父母、姊姊共4人,有些案件檢方不起訴,宣家提再議或換人另外告,加起來近40案。
王敏曾以宣家濫訴施壓為由,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失敗,新竹地院認為宣家只要不是憑空虛構,就不是誣告、濫訴,前年駁回王敏聲請確定。王敏隨即向台北律師公會檢舉宣家2名律師違反《律師法》等。
台北律師公會決議指,律師鄧為元2013年受宣昶有委任,告王敏偷宣的身分證向醫院調病歷,檢方不起訴後鄧又幫宣告王敏母親偷身分證,檢方仍不起訴,鄧明知王母與竊盜之事無關,故意幫宣告王母,違《律師法》規定。
另,公會認定鄧基於「自身不當心態」,協助、允許妻子對王敏母親重複提起偽造文書告訴,鄧妻另告王敏「在法律上顯然不能成立」的瀆職罪,鄧觸犯《律師倫理規範》的「故意詆毀對造」等規定。另名律師鄭勵堅則接受宣家彭姓司機委任,控告王敏姊姊王瑄使用照片侵害著作權,公會認為彭男提告目的是妨害王瑄參選民代,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王敏曾泣訴婚變後遭宣家濫訴施壓。資料照片

台北律師公會認定,鄧為元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非輕,決議移付懲戒;鄭勵堅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但情節不重,決議予以告誡。宣昶有訴離,高院日前判准。王敏昨說:「遲來的正義無法抹平這幾年我與家人承受濫訴的精神折磨,我看到郵差擔心又是送法院傳票來而緊張胃痛的恐懼,至今無法消除。」她盼立法機關修法防止刑事濫訴,保障人民權益與避免司法資源浪費。
宣昶有對2名律師被公會認定濫訴,昨表示「沒有回應」。律師鄭勵堅也不願回應,記者聯繫鄧為元,截稿前未獲回應。民間司改會表示,「肯定台北律師公會把律師執業的紅線畫出來,讓所有律師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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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家2名律師鄧為元(右)、鄭勵堅(左)違反律師風紀分別送懲戒及告誡。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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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中)一家包含母親卜文絢(左)、姊姊王瑄(右),被宣家控告近40件官司。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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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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