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致人於死 可判無期 修法懲假新聞 才到初審

出版時間 2019/04/03
上個月立委補選時,文旦倒曾文水庫訊息瘋傳,事後證實是假新聞。翻攝中天新聞
上個月立委補選時,文旦倒曾文水庫訊息瘋傳,事後證實是假新聞。翻攝中天新聞

為防制假訊息危害,政院去年底盤點相關法案,共提出《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等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政院日前也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修正草案,盼杜絕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活動。
政院指出,相關修正案是針對有故意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公眾或他人者來作標準,盤點相關修法。將懲罰假訊息的標準明確化,傳播不實訊息的刑事責任缺漏補正,並要求數位通訊平台業者,對不實訊息有適當的處置。
其中,「數位通訊傳播法」被視為數位匯流後,建構成熟網路環境的基本法,對於不實訊息,訂有申訴及下架的機制。在「數位通訊傳播法」審查過程中,立委強力要求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詹婷怡要對假新聞拿出解決辦法,並質疑草案沒有任何罰則,如何防制假新聞危害?但詹認為,不實爭議訊息已有法可管,不是無法可罰,應是建立一套更好的機制來處理。立委與詹看法互異。
綠委葉宜津說,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不能完全解決所有問題,仍須搭配媒體自律,或讓消息求證的管道更普及,唯有打擊假新聞,才能保障真正的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藍委吳志揚則說,政府可主動透過發言人系統,澄清不正確消息,但若是民眾不相信,是否應該檢討政府自身?
對於不實爭議訊息的處理,世界各國均有相關法案的修訂或是立法。在美國,已完成「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立法,跨部會對抗外國政治宣傳。至於爭議新聞,則交由第三方機構查證,並在中學開設媒體素養課程,強化新聞教育。在德國則立有《社群網路執法強化法》,要求一定規模的網路平台限時刪除假新聞等內容。歐盟正研擬不實資訊處理準則,由獨立單位來查核網路上的假訊息。

關西機場淹水事件,讓蘇啟誠結束了寶貴生命。翻攝蘇啟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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