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酒駕死刑修法的下一步

出版時間 2019/03/30
蘋論:酒駕死刑修法的下一步

依警政署統計,2016年駕駛人因酒駕失控導致他人24小時內死亡人數為102人,佔全年24小時內死亡車禍人數6%,比例其實不算太高。此外,依2017年警政署統計,交通事故酒駕肇事24小時內死亡人數為87人、2018年為100人;相較於2011年439人,酒駕肇事致死減少很多,而且近年來並無上升的趨勢。
也就是說,現實上,酒駕釀成重大交通事故並非目前急需處理的嚴重治安問題。但是在媒體上出現的酒駕釀禍,會特別吸睛的多是富少開著豪華跑車撞死人,之後富少或其父母一點悔意都沒有;另一方面,受害者則是孝子、勤奮向學、努力工作照顧一家老小的善良好人。兩相對照下,社會民心更覺得酒駕者需要受到嚴懲。
不過,一句耳熟能詳的話是「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6%酒駕肇事致死中極少數的「富少」才會成為新聞焦點,其他可能達9成9的死亡事故並沒有成為頭條新聞的條件──即使這些才是交通政策與治安執法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為了極少數囂張的酒駕富少,大費周章修《刑法》,這是不是大砲打小鳥?
台灣酒駕再犯率的確高達近4成,但這是個社會問題還是個法律問題?嚴刑峻法能有效降低再犯率嗎?再犯率與酒駕致死的關聯性如何?這些法務部並沒有提出足以說服人的證據。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勞動階層飲用含酒精提神飲料已是普遍現象,這個問題可以靠修《刑法》解決嗎?又如,鄉下地方交通不便,吃完喜酒後不騎機車回家,要他們走路回家?要解決這個問題是修《刑法》還是改善交通?

酒駕修法顯示台灣更重要的問題是:這一、兩年來社會價值轉向保守,過去強調進步價值的民進黨去年經歷九合一選舉大挫敗後,很多權力菁英也不敢再理直氣壯地強調進步價值。所謂「接地氣」往往是向保守甚至反動的價值妥協、甚至下跪。
今天為酒駕修《刑法》為死刑開方便之門 ,明天可能再為性侵和虐童案修《刑法》增加鞭刑。接著,「老大哥」可能在治安這頂大帽子下,效法中國的「天網」、「雪亮工程」廣布監視器、用人臉辨視監控所有民眾,用社會信用體系賞罰每個人。甚至有一天,要人民植入晶片也不會再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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