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2月10日,劉男帶同居女友和劉姓損友及1位梁男吃晚飯,當晚9時許,眾人再到卡拉OK續攤喝酒,席間劉男見女友泥醉亂說話,覺得丟臉,一邊臭罵女友一邊朝女友頭臉潑酒,甚至出手打耳光還用腳踹踩女友臉部多下。
女方挨打後癱睡在沙發上,但盛怒的劉男仍不罷手,竟扳拉女友肩膀將她拖下沙發,導致女友後腦重撞水泥地板,發出巨大聲響,連服務生都上前察看,一旁的劉姓損友與梁男見氣氛不妙,起身欲告辭,劉男卻氣呼呼逕自先走,梁男也藉故跟著離開,把女方交給劉姓損友照顧。
不料劉姓損友竟心生歹念,將昏迷的女方扶上計程車載進摩鐵性侵,性侵得逞後就開溜,將女方獨留房內,隔天中午摩鐵服務生驚見女方氣絕身亡。檢方驗屍確認,女方死於頭部撞傷引發腦壓升高,因而嘔吐並阻塞呼吸道的窒息與休克。
劉男辯稱,僅對女友潑酒、打耳光,否認踹踩或強拉撞地,法官指卡拉OK服務生證稱目擊女子倒地頭部遭重擊的過程,且店內監視器也拍到劉男怒氣沖沖走出包廂,作勢踢打女友,被損友與梁男阻擋,後來劉男才坦承見女友喝掛了,「一時情緒上來,才失控當眾打她」。
法官依解剖報告認定,劉男當時對女友動粗洩憤,是女方頭部受傷進而死亡的主因,但審酌劉男並無殺人動機,純因出手過猛導致不幸,依傷害致死罪判他7年6月。
至於損友雖堅稱,性侵時還聽見女方打呼很大聲,法醫也認為女方顱內出血緩慢,遭性侵時應還沒死亡,法官考量損友已和女方家人和解,因此僅依乘機性交罪輕判他3年2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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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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