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某報所載,有人夢到並欲推動能將參審、陪審兩制巧妙地熔冶一爐,其天縱英明的奇才程度,筆者認為遠遠超越我兄弟獨創的五權憲法格局,已達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領先英、美、德、日、法,列強法制都難以望其項背之程度。
故實在非常期望,此「參皮陪骨制」務必要在這會期中盡速通過,最好能夠即日施行,千萬不必顧慮整部《刑事訴訟法》的程序、判決、上訴等架構應如何整合、配套,也不用考量將來要適用在押的重罪被告們及被害人的速審權利,應如何兼顧保障,以及將來要運用此制的法官、律師、檢察官的教育訓練是否充分,更不用管負責在學校法學教育的學者能否理解以教授學生,要不用管國家預算應如何支應,法院硬體設施應如何改造,以及是否可能被案件的洪流所淹沒,以及其他這些要被找來跟法官共同參與審判的「人民們」,是否已充分知悉這個「參皮陪骨制」的運作,是否已作好準備,更遑論去管此制度將來是否會成為國際笑柄、禍害人民、遺臭萬年等,這當然都不是重點。
眼下最重要的事,當然是要讓總統所開出的競選支票及司改政策,能夠兌現以確保其得順利連任,什麼偉大的改革,如果不能有助於選舉,都是空話一場。其次當然是要讓以司改為主業的民團以及推動陪審制的諸君,能夠像日本的花井卓藏律師等人,其等無視日本明治維新的元勳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和伊藤博文等人,在明治初期實際前往歐洲考察後,認為日本的國情,雖可參照普魯士王國法以推動制憲,但並不適合採行其中的陪審制等結論,卻仍執意在大正民主時期推動陪審制並通過立法,但實施短短不到幾年、即草草夭折失敗告終,總之,不管政策成功失敗,能成為司改英雄,在司改舞台上繼續取得主導權,才是重要的。
雖然,大家都知道,一個錯誤的政策影響的層面,比一個人的貪污更可怕,歷史罪人與司改英雄往往只是一線之隔,改革是好的,但倉卒粗暴為一己之私的改革卻是惡的,人民的眼睛畢竟都是雪亮的,法、檢、辯、學研議甚久、模擬已長、耗時費力的國民參審草案,若被迫在總統立委選舉前兌現的選票壓力、以及譁眾取寵的政治人物的改造之下,搖身一變成我國獨創、毫無學理實證基礎的「參皮陪骨制」,並徹底改造我國未來幾十年的刑事訴訟風貌,我除了慶幸自己能如我佛山人般親眼「目睹二十年怪現象」而稱奇外,真的也別無二話。
台南地方法院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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