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增專章 醫師職災最高領675萬

出版時間 2019/03/04
蔡伯羌(中)在醫院昏倒後智力衰退,妻子李其芳(左)籲醫師應納《勞基法》保障。圖為上月蔡走失被尋回。資料照片
蔡伯羌(中)在醫院昏倒後智力衰退,妻子李其芳(左)籲醫師應納《勞基法》保障。圖為上月蔡走失被尋回。資料照片

醫師被排除適用《勞基法》,若發生職災恐權益受損。2009年奇美醫院醫師蔡伯羌,因心肌梗塞在醫院開刀房前昏倒,傷及腦部額葉智商退化,須靠妻子李其芳照顧;去年李其芳出面懇求政府讓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已預告住院醫師從9月起受《勞基法》保障,至於未納入《勞基法》的主治醫師,衛福部擬修《醫療法》增列專章保障,預計本月預告,下月送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三讀。
根據修正草案,未來醫療機構將須與受僱醫師簽勞動契約,醫師工時也將受規範,一旦醫師因職災死亡、失能或傷病可獲補償。

醫改會批,此修法仍無法解決醫師工時過長問題,且草案尚未進立院,上路遙遙無期,此議題已空轉2至3年。

修法方式:擬定《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醫師勞動權益」專章
規範重點:
.醫療機構須和受聘僱醫師簽訂勞動契約
.受僱醫師受傷或罹職業病,補償金的月平均工資最高為15萬元;死亡補償加喪葬費共45個月,即總共可領675萬元
.須為醫師投勞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醫師值大夜班,院方須提供住宿、盥洗等衛生安全措施
上路時程:草案最快本月預告,4月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後,醫療院所經1年準備期後才會正式施行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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