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妹不成 男告旅行社 參加蜜月團 責怪領隊排房間自肥 求償敗訴

出版時間 2019/03/01

這樁把妹不成牽拖領隊的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間,陳男有意追求汪女,因此出錢帶汪女報名太一旅行社的義大利32人旅遊團,該團標榜蜜月行程,每人團費15萬2900元,陳男與汪女的團費共30萬5800元,全由陳男埋單。
陳男指控,12天旅程中他屢感受到領隊王男頻向汪女示好,譬如他與汪女聊天時,王男會突然現身並插話,剝奪他與汪女聊天獨處的機會,王男甚至當著全團面前單獨招待汪女一人吃冰淇淋,就連用餐時也故意賣弄義大利文,單獨向汪女敬酒。

最令陳男受不了的是,行程第2天晚上旅行團下榻飯店,全團都被安排住在飯店4、5樓,只有陳男一人被安排住在1樓,至於汪女對門的房間,王男竟安排自己入住,陳男得知後立即向王男抗議,王男還推稱是因飯店4樓房間滿了,但陳男自行向飯店確認,發現4樓其實還有空房,王男這才道歉,並把汪女對門的房間讓給陳男睡。
一行人結束旅程返國後,汪女因故不再跟陳男聯絡,陳男百思不得其解,最後他推測是王姓領隊從中作梗搶走他的「準女友」,才讓他與汪女的戀情無法升溫反而告吹。
陳男憤而上網查詢,意外發現王男的領隊執照已過期,他因此以旅行社提供非法領隊、非法領隊提供劣質旅遊品質等理由,向太一旅行社、王姓領隊連帶求償違約金、懲罰性賠償金與精神慰撫金等,合計25萬3375元。
太一旅行社辯稱,去年5月出團時,王男領隊執照尚在效期內,且陳男指控都沒提證據。法官審酌後認定,陳男指控內容幾乎都針對王姓領隊與汪女的互動,但陳男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此外陳男也無法舉證太一旅行社提供的旅遊服務,欠缺通常價值或未達雙方約定品質,因此認定陳男求償無理,判旅行社免賠。

太一旅行社昨指出,陳男在協商中要求全額退費加賠償,但旅客不能只因對服務的某一部分感受不好就這樣要求,所幸法官最後還他們公道,王姓領隊也未受此事影響。至於陳男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而王男返國後有無與汪女交往,就不得而知了。

◎違約金3375元/判決不准
.旅行社指派的王姓領隊執照已過期,違反雙方旅遊契約,應賠每位團員1687.5元,連同汪女部分共應賠陳男違約金3375元
◎減少團費5萬元/判決不准
.陳男認為太一旅行社服務品質不值團費15萬2900元,團費應減價5萬元
◎懲罰性賠償金15萬元/判決不准
.團費收太高,再依《消保法》規定求償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15萬元
◎精神慰撫金5萬元/判決不准
.陳男認為王姓領隊的行為讓他無法開心遊覽,要求王男、太一旅行社應賠精神慰撫金5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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