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8車奪2命 才遭吊照又肇事 死者爸爸哭罵:敗類

出版時間 2019/02/03
彭父(右)痛罵陳瑞盈(小圖,翻攝畫面)是「社會敗類」,要求政府嚴懲。田兆緯攝
彭父(右)痛罵陳瑞盈(小圖,翻攝畫面)是「社會敗類」,要求政府嚴懲。田兆緯攝

警方調查,肇事的陳瑞盈(48歲)去年3月、11月已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前晚到南投與友人聚會喝酒,凌晨3時駕車返回台中,不勝酒力逆向在國光路二段331號附近,迎面撞飛彭男(21歲)、鄭女(25歲)的機車,再擦撞計程車及路邊4輛車,彭男、鄭女送醫均不治,陳男酒測值0.81毫克。

陳男肇禍後一度躲在車內不敢下來,彭男友人氣憤的要追打他,遭警方攔住,鄭女男友在派出所時衝到陳男面前欲揮拳質問,但也被警方制止。
陳男一度還說:「就撞死人了,不然怎麼樣。」偵訊時更是避重就輕推稱「忘記了、不清楚」,冷漠態度讓人氣憤。警方懷疑陳邊開車邊喝酒才肇禍,但陳辯稱車上滾落、已開封的高粱酒,是朋友寄放的。另一名差點被撞上的周女心有餘悸的說:「嚇死人!車禍過程就像電影般!」
彭男是朝陽科大建築系2年級學生,平常還在補習班打工,彭父情緒崩潰說:「兒子事發前還參加我公司尾牙,才幾個鐘頭就天人永隔。」彭父說:「酒駕撞死人一定要(判)死刑!」鄭女男友則激動的說:「原本年後就要與女友籌備婚事,現在一切都沒了。」鄭女妹妹說,家人原本約好年假要露營,如今「姊姊將永遠缺席了!」

休旅車撞擊瞬間,周姓女騎士(箭頭處)差點就被撞上。翻攝畫面

陳男家屬說,陳男因口腔癌才喝酒止痛,去年發生2次車禍,「怎麼勸都沒用。」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酒駕累犯應把懲罰代價極大化;可加倍罰款、沒收交通工具、先拘留3到7天等,「讓酒駕者覺得痛,才不會搞到鬧出人命才反省。」陳男涉《刑法》酒後肇事致人於死,最重可處10年徒刑,檢方昨原諭令陳男300萬元交保,但陳男覓保無著,改以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為防制酒駕,立法院20年來連續修法4次,但效果有限,警政署數據顯示,近年來酒駕件數雖有下降趨勢,但2018年遭酒駕撞死人數,仍高達86人。藍委江啟臣表示,已草擬修法,對酒駕肇事致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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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盈酒駕車逆向釀2死,事發時駕駛座還掉下一瓶高粱酒(小圖)。賴文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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