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時期遙遠的如同遠古年代的作家冰心,歌頌親情曾有名言說:「不為什麼,只因我是你母親。」正如上一封蘋中信所說,我是抱著懷疑主義讀書的,當時心裡就問:「只因是父母親,就能無條件的愛,難道也能毫無理由的打罵?」別誤會,我非常愛護我的母親,只是對傳統孝順的定義有所保留。
那位對肉圓父親哽咽著、喊冤似的說了數不盡句「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的12歲小孩,聽來聲聲如刀割,當我年少時,遇到類似的場面,受了冤屈應該以柔制剛說:「對不起,你不信自己的兒子沒關係,那麼就往店家找蒐證去。」在父權至上的社會文化下,跟嚴父講道理,論是非,是非常不孝的,所以我也一樣對不起自己,一路對不起到底,也基於同一考量,越站起來理論只會越鬧越兇,為保護母親、母親也為保護我,於是就進入了「息事寧人」,親手培植了惡父的惡性循環。
統計數字反映台灣每4分鐘就有一起家暴事件,這是公開了的,還沒外揚的「家醜」呢?傷害不下於動手的家暴,還有語言暴力的精神虐待呢?肉圓父親自白不酗酒也會用打的去教養小孩,受害母親說丈夫精神狀況出問題但不願意去看醫生。
可是家暴原因眾多,哪怕為此行禁酒令、加強精神專科以及社工人手、再偏激點,由鄉民主持正義,逼出司改正義,虐兒者判鞭刑無期徒刑,更負責政府與更「雞婆」的鄰里應該都起到作用,但能治本,讓失控的人記得起會有刑罰嗎?會打人的懦夫如家賊,日防夜防,忽然暴衝的心賊難防。
自己的家務事,主要還得自己救。
在此敬告各位有不是的父母,教養孩子有千萬個方法,用打的(嗯,輕輕拍拍以示警戒的就不算好了),體罰是最危險的,不因為怕會惹上官司,是小孩會在害怕與恐懼中長大;這跟罵一樣,罵得太兇狠而沒耐性講道理,會收一時之效,但透過暴烈的動手與動口去讓小孩乖乖聽你的話,他學到的身教是:誰的拳頭大、聲音大、權力大,誰就有道理;應付問題最簡易的方法,就是兇狠強橫,這才能在社會生存。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即使還是不懂事的小孩,不能以理服小小人兒,也要有同理心。比冰心進步文明多了的魯迅說得好:「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兒童在痛打惡罵中成長,那陰影抹不掉也不過多添一段不堪的回憶,影響人格塑造卻已經是心理學者精神科醫生的共識。在恐懼中長大,日後可能會變這樣:個性沉鬱、自信不足、自責成性、很會看別人眉頭眼額做人、種下了患驚恐焦慮抑鬱症的基因、是非對錯先放兩旁,明哲保身放中間,只為恐懼受罰,什麼都先投降認錯算了。
只是小孩,還有機會可以教化,一直相信透過恐懼來讓下一代孝順聽話的大人,連恐龍法官也認為不可教化吧。大人,包括最溫柔的你我,還有一個觀念要改變。受暴力者為什麼總是以家人為多?
我們總是對最親近的人最有恃無恐,對一切當做理所當然,也就是說,最狠最難聽的話,總是衝著親人說,比對待外人,哪怕是知己閨蜜殘忍得多了。在外面受了氣不敢理論的懦夫,回家會變打親人解氣的「大丈夫」,不也是吃定了妻子一定會體諒原諒,孩子一定沒權力反抗?這也不算是天怒人怨的惡行,其實是人之常情。這叫情緒勒索,用親人關係勒索,利用家人不會輕易翻桌,才被必然的寬宥縱容出情緒隨便失控。
所有忍辱負重而讓小孩會問「為什麼要生我出來的」母親,也包括所有慣了對親人不客氣,對外人畢恭畢敬的普羅大眾,身為過來人,想介紹一本自救救人的書讓大家參考:蘇珊.佛沃、唐娜.費瑟著作的《情緒勒索》,本地心理師周慕姿也有本同名的書,書沒老外那本厚,比較容易看進去。
至於那起虐待歲半嬰孩致死案,已經跟教養小孩之道無關,只能說:你們犯的,究竟只是傷害致死罪,還是有意無意的謀殺呢?卡到陰的是這些噁心的大人們吧。
作家、作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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