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近日多家媒體報導,以八卦山大佛聞名的彰化縣,其5所國中、12所國小校長,雖已於去(107)年12月4日,彰化縣政府第一階段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且已於當日晚間上網公告名單。不意,今年1月11日再召開的第二次遴選委員會,卻取消了先前校長遴選的結果,使得已通過遴選的校長仍得繼續在原校服務,並於今年暑假再遴選,各界為之譁然。
為此,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陳處長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規定,校長遴選受理申請時間應於每年12月或1月,但是,去年第一階段受理時間,卻提前在11月底,校長遴選作業是有瑕疵。實際上,日期提前,也是經過簽擬的程序所決定,難謂瑕疵。其次,相關法令對於未獲連任之民選首長,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不能任用或遷調人員,為此,縣府曾函文教育部請示,受限制的對象是否擴及國民中小學校長?可惜,縣府迄今仍未獲明確答覆。所以,為免後續爭議,彰化縣府只好做出相關學校校長留任到今年暑假再辦理遴選的決定,卻也衍生能否推翻前議、校長年資中斷、考績疑義等適法性的問題。
然而,前述有關人事凍結,受限對象的範圍,乃指「不得任用遷調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含機要人員)」。此一規定旨在維護行政中立的精神,以免公務人員受到政治之影響,立意良善。中小學校長雖係廣義的公務人員,其與通過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應有本質上的差異,甚且,既已依程序遴選,即應繼續走完。此外,類如這種影響17位校長的服務與學校的運行,實有必要即時邀集相關部會面對面清楚討論、釐清疑義,並速下決定。文來文去,曠日廢時,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製造問題,亟待嫻熟國教的新任部長予以解決。
彰化縣府推翻第一階段校長遴選結果之議,確實仍有商榷的餘地,何況,台大校長遴選案延宕經年,殷鑑不遠,各界討論也甚多,教育部門也應有所學習。畢竟,教育的人與事,仍應考量教育內涵與校務成效為主。質言之,教育雖離不開政治,但政治的過多或不當介入,會是教育的最大阻礙,甚或斲傷,中央或地方皆然。
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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