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核廢三階集中式貯存場在哪(卓鴻年)

出版時間 2019/01/10

台電提供的39處場址乃依其設定之「指標」選址,但這些指標不無問題。例如選取洋流向外流(無人島)一項,就是錯誤的觀念。數年前台電已提過這個想法,認為洋流向外流的無人島,在貯存時間內即使有輻射物質外洩到海洋,也不會污染到台灣海岸線,這種想法顯示台電及其主管機關經濟部的思維仍舊和以前一樣,以為「見不到就沒事」,官員們是不是只想著自己任內不出問題就好呢?我認為這是欠缺長遠規劃、不負責任的想法。
核廢料貯存場選擇在無人島需要考慮的問題很複雜,絕對不是洋流向外流這一項。首先,必須了解這個作法對島上自然生態的影響;其次是貯存場的設計是否安全無虞,不會有輻射外洩的疑慮,也須考量島上的電力供應,以及運輸港等諸多設施的建置是否得宜。此外,將核廢料從核電廠及其他的貯存設施運送到島上的意外風險及其後果亦須審慎評估,至於經濟部或台電將如何管理這個貯存場?貯存期間核廢料貯存桶是否會有問題?集中貯存到期之後要如何將核廢料搬運到最終處置場?以及無人島集中貯存的預算多少等等,都是經濟部及台電必須事先提出計畫並向全民說明的。
選擇集中式貯存場址當然要考慮民意,但是把核廢料集中式貯存場址的初選推卸給「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是不適當的,此小組的成員多數是民間團體代表,沒有自然科學、生態科學、海洋生態、核科學、運輸工程、風險分析與管理等相關專業及經驗,也不是政府代表;然而經濟部卻要求此小組從39處離島、花東潛在場址地點,選出最終候選名單,這些小組成員要依據什麼選擇標準來挑選呢?
我認為經濟部可以考慮成立一個核廢料集中貯存的小組,小組成員包括行政院下屬的有關部會代表,如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原能會、台電等,有相關科技的專業人士,也有縣市政府民意代表,以及公民代表。

這個小組可以全盤考量集中式貯存場需要的條件,並聽取不同科技專業人士的看法,以及政府各部門代表、地方政府民意代表的考量,以及公民團體關心的問題。經過這樣不同層次的溝通,我相信選出來的候選場址會比較容易成功,下一步還要做詳細的場址調查、安全分析,才能決定最適合的集中式核廢料貯存場。
如果經濟部有考慮將集中貯存場當成未來的最終處置場,如我在這篇文章前頭提到的,經濟部應該向全民說清楚講明白,因為如此一來選擇場址需要考慮的因素就不完全相同。

美國Sandia國家實驗室退休、麻州理工學院核工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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