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放行 有條件鬆綁7休1 客運業可連上9天班

出版時間 2019/01/05

《勞基法》去年3月實施新規定,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的行業,符合特定條件下,每周7天應有1天的例假可挪移,形同最長可連上12天班不違法。目前包括媒體出國採訪、海洋水運、船務代理等,共24種行業可適用,客運業在去年初時曾預告要納入放寬,但引發勞團對過勞駕駛與公共安全疑慮,最後並未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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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年節疏運人力需求,勞動部同意客運業最長可連續工作9天。資料照片

因應春節疏運壓力,交通部去年9月再邀客運業者、工會討論,敲定年節等配合公眾需求疏運期間,「10休1、例外情況11休1」的版本向勞動部送件,但勞動部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後,要求交通部提出降低過勞配套措施。
勞動部官員說,之後交通部提出的版本為「10休1」,也就是最長只能連續工作9天,排除「11休1」的可能;另外追加勞工單日工作時數超過11小時的天數,最多連續3天的門檻。
勞動部官員說,交通部的這個版本是兼顧實務上可行,又注意到安全且可讓民眾返鄉,而進行有限度的放寬,未來也會要求交通部加強監督、檢查機制。鬆綁相關規定昨起預告10天至本月14日,之後勞動部將蒐集各界意見,最快農曆春節前公告生效。

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說:「很感激主管機關體諒客運業特性!」他指其實資方也重視駕駛疲勞問題,一旦發生事故,不但車上所有乘客傷亡都要賠償,一輛車造價6、700萬元也會損失,對商譽影響更大。
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雖然客運業逢年過節確實比較忙,有鬆綁的需求,但重要的是要如何預防駕駛過勞,例如應限制前一天工作結束到隔天工作開始,應間隔8小時或11小時,另外,進入鬆綁期間的前、後工時也應有所控管,但這些在勞動部的鬆綁門檻中都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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