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裁定書中驚爆,檢方去年5月約談部分被告後,莊琦良於同年6月9日打電話給中山分局周姓警員稱「沒關係,啊我要有一個防火牆啊,分局長跟我說防火牆,你聽的懂嗎?」「我解決就好,到我這邊斷就好,你聽懂嗎?」等語,不排除全案還有其他共犯,而莊意圖杜絕檢方追查,法官因此裁准收押莊、黃2人,檢方也將針對「分局長防火牆」說法,深入追查。
此案源自於檢方偵辦「立邦酒店」涉媒介外籍女子來台賣淫案,意外從立邦帳冊發現,業者竟有行賄轄區警員陋習,北檢去年針對色情酒店「曉」行賄警員部份掃蕩兩波、共起訴中山一派出所長林崇成等10名官警,前天又展開第三波搜索行動。
去年遭查辦的警員應訊時咬出,其實警員收賄包庇業者行之有年,他們只是蕭規曹隨,檢調再根據警員證詞和業者帳冊,追查出林崇成的前任所長楊文振、劉昌祺以及中山分局巡佐莊琦良、中山二派出所巡佐黃榮賢等人也涉收賄。
檢調追查楊、劉等人應是由下屬莊琦良和黃榮賢擔任白手套,每月向酒店業者收取紅包,再上繳給楊等人,每月至少收4萬元,三節加碼為8萬元,累計收賄數百萬元。
而劉昌祺還遭同事爆料頗有財力,在中山區坐擁多個套房和店面出租,光租金就月收30多萬元,還開百萬保時捷代步,檢調懷疑劉金流複雜,但因劉曾繼承大筆遺產,檢調還要再釐清劉的財力是否與收賄有關。
中山分局表示,黃、莊2警遭裁押,即刻依法予以停職、交保2人記過調離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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