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自製雲豹甲車發生零件無法互換,引擎組件漏機油等各項重大缺失。資料照片
中興電工涉及違反合約使用中國製產品,國防部雖在2015年已提告,但法院審理迄今無進展,國防部也無法向中興求償與更換中國製零附件,導致雲豹還繼續使用「中國貨」。
國防部表示,此案仍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國防部會依判決結果執行相關適法處理。至於中興電工停權1年,乃是廠商涉嫌給付介紹費,屬違約範疇,與前述司法判決無關。
但事實上,軍備局辦理326輛雲豹甲車動力底盤招標,預算金額為78億6475萬元,得標廠商並可取得後續擴充334套,預估金額80億5775萬元,並擁有限制性招標參標資格。中興電工2012年1月19日以低於底標的48億8800餘萬元得標,於2012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1日間分批交貨完畢,經驗收合格後付款,但後來卻爆發中興電工的分包廠商涉及進口中國貨及賄賂軍備局209廠人員,讓雲豹甲車成為弊案。
記者王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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