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王陽明會客 偷錄影囂張po網

出版時間 2019/01/01
自稱「蘆竹王陽明」的李威德,在看守所也要拍照po網炫耀。資料照片
自稱「蘆竹王陽明」的李威德,在看守所也要拍照po網炫耀。資料照片

家住桃園蘆竹的李威德(25歲),2017年偷拍傳播性愛光碟,事後被告,但他不改高調作風,經常在IG直播抽K菸、吸笑氣。李後來因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遭逮,檢方諭令3萬元交保,去年7月傳喚不到遭通緝,10月警方上門逮人,李不僅開直播,移送時還要記者「拍帥一點」。
去年11月,李威德胞弟和朋友到桃園看守所會客,竟用手機偷拍,李對著鏡頭搞怪,影片po到IG炫耀,法院考量他涉及偽造文書部分已判刑,其他涉犯案件非重罪或經宣告長期自由刑犯罪,提高保證金到7萬元,獲釋並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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