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管轄權屬北市 公路總局無權開單 Uber勝訴 免罰3千萬

出版時間 2018/12/09
上百名Uber司機去年開車包圍交通部,抗議政府強制Uber停業。資料照片
上百名Uber司機去年開車包圍交通部,抗議政府強制Uber停業。資料照片

全案緣於公路總局所屬台北市區監理所調查發現,Uber以網路招募司機,在自家經營的Uber App應用程式平台,指揮調度233輛Uber小客車營運載客,載客完成後讓乘客以信用卡付費,Uber公司再與司機拆帳分配金額。

公路總局認為,Uber公司登記為資訊業,卻未經核准擅自經營汽車運輸業,並載客收取報酬,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公路法》相關規定,因此針對被查獲的233件行為,各處罰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不等罰鍰,總計逾3000萬元,並勒令該公司停業。
但Uber公司主張,該公司沒有利用「Uber App」軟體與個人司機簽署任何契約,也沒有原處分所認定的「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汽車運輸業」違規行為,況且透過Uber平台進行的交易均屬境外交易,並非由公司收受款項。
此外,公路總局自2014年12月起,已陸續裁罰Uber公司逾500件違規行為,依《公路法》規定,交通部、直轄巿政府均為公路主管機關,但本件裁罰案件應由「直轄巿公路主管機關」裁罰,而非公路總局。
法官審理後認為,Uber公司位於台北巿,Uber未向北巿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業,確實違反《公路法》規定,公路總局開罰有理,但公路總局針對「台北巿轄內計程車客運業」,並無管轄權也沒裁量權,Uber公司違規行為應由台北巿政府公路主管機關開罰,因此撤銷公路總局的處分,判Uber勝訴免罰,可上訴。
Uber叫車服務自2013年來台後,引發極大爭議,不僅挑戰交通部相關法令,也因境外交易不必納稅,計程車業者不斷抗議,去年2月Uber一度宣布停業,但2個月後捲土重來,改與合法租賃車業者合作,繼續上路。

Uber
Uber叫車服務進軍台灣後,屢遭公路總局開罰。資料照片

台灣Uber昨天回應,尊重判決,也樂見過去爭議有妥適結果。Uber會遵循納管、納稅、納保的「三納」原則,持續耕耘台灣市場。公路總局表示,尊重判決,後續將與法制單位研究並提出上訴。
北市公運處官員說,因Uber可能跨縣市營業,早期中央與地方協調由公總為管轄機關,法院僅以管轄權認定公總無權裁罰,卻未進入實質審查,後續北市公運處將配合公總作業。

2014/12 公路總局以Uber在台登記為資訊公司,未申請運輸業登記卻召募司機載客,對Uber公司開罰並攔車取締司機數百件
2015/11/19 Uber公司陸續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交通部勒令停業範圍不明確,要求重新審酌範圍,並撤銷其中230萬元罰單
2016/08/03 經濟部投審會認為Uber公司應申請運輸業,卻以資訊服務業入台,撤銷其投資許可
2017/02/02 交通部勒令Uber公司歇業並送交北市商業處撤銷其商業資訊業商業登記;Uber公司宣布2月10日起暫停在台服務
2017/02/10 Uber司機組成台灣優步司機聯盟並上街遊行抗議
2017/02/26 台灣優步司機聯盟號召350位Uber司機兩度到交通部抗議,要求廢除靠行制度
2017/03/15 Uber公司欠繳營業稅、罰金共約1億3500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派員查封台北總公司
2017/04/13 Uber公司宣布恢復營運,改採與租賃車、計程車業者合作模式上路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服務起源:2009年成立於美國舊金山,2013年進軍台灣,目前服務遍布逾60國
服務性質:以手機App平台媒合個人司機與乘客,提供載客服務,採信用卡線上付款
駕駛人數:號稱與數十家租賃車業者合作,詳細數字未公布
用戶數量:去年業者曾稱App下載數破100萬次,但詳細用戶數字未公布
營運模式:
◎去年4月起改與合法租賃車業者合作,協助租賃車業者與乘客(租車消費者)間媒合
◎計費方式依租賃車業者不同,在不同時間和路況也會有不同報價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