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榮專欄:兒童「肺」片︰被放生的校園空污(王子榮)

出版時間 2018/11/13

空污的問題已經變成全民公敵,畢竟,從過去頂多只是「感覺」空氣不清新,到現在可以「目視」眼前的十面霾伏,也不用講到空污可能引起人體呼吸器官的病變,單單紫爆的這一周,大人、小孩眼睛紅腫搔癢、過敏情形加劇無一倖免。行政機關面對民怨並非無動於衷,目前對於空污的情形,行政院環保署(下稱環保署)建置的空氣品質監測網不斷的整合空污資訊(包括要建置1萬200個微型空氣品質感測器),其中如環保署推出的空氣網,已經可以透過電子地圖、衛星影像和正射影像,回看72小時內的PM2.5的點位及面化數據,即時空污影像一覽無遺,更不用說民間的空氣盒子也早已布點全台。
坦白說,除了境外移入的空污外,國內的污染源是在哪裡、何處、何時常態性產生,在技術面上是可以掌握的,剩下的是握有公權力的行政機關要不要、以及如何揮動手中稽查與處罰的那根棍子而已。
然而,迫在眉睫卻遲遲未處理的空污問題是在校園,對父母而言,孩子是真真切切住在心中最溫柔的角落,試想小朋友們離開了家中之後,最長時間就是待在校園,目前校園中面臨嚴重空污的對策為何?恐怕就只有教育部過去規劃的4色空污旗(綠旗正常活動、黃旗初期防護、紅旗中期防護、紫旗緊急防護),那把這群孩子趕進去教室問題就解決了嗎?室內的空氣從哪裡來,PM2.5可不是白海豚,看到教室的門就轉彎,從戶外邊跑動邊吸,到室內靜靜坐著吸,只是量多量少的差別而已。
立即而有效的解決方案會在哪?《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應該是問題的解答,該法針對室內空氣品質進行監控,對於室內空氣中常態逸散、經長期性暴露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之懸浮微粒(PM2.5)、臭氧幾乎是一網打盡,嚴格控管室內空氣中污染物的濃度、空氣的溼度、溫度,一旦列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公告場所,就要訂定並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劃,也要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同時行政機關也必須編列預算來逐步達成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例如全室內空氣循環交換、室內的空氣清淨機等設備才能逐步到位。

既然我們有這部法律了,問題應該解決了不是嗎,實則不然,因為這部法還有一個「按鍵」才能啟動,即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第1款已經列明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但因為環保署遲遲未列入公告名單,導致我們的孩子面對空污威脅,只能選擇坐以待斃,相較於目前已公告的大專院校、藝文場館、交通轉運站和商場等場所,我們用膝蓋都想不到校園不列入公告場所的理由。
國家能源政策未來怎麼走,是要以核養綠,還是用愛發電都是政治場域高來高去的語言,做父母的只知道孩子的肺不是耗材,一生只有5片,沒辦法替換,拒絕以肺過濾髒空氣,環保署再怎麼鄉愿也該適可而止!

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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