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選舉只能這麼紛亂嗎

出版時間 2018/11/04
蘋論:選舉只能這麼紛亂嗎

這陣子,對壘陣營捉對廝殺、相互攻防,很正常。即使其說法主張、漫天支票有爭議,也還可看成是討好選民的譁眾取寵,選民心中自有分寸。
但一些看似沒什麼的想法,卻反映了意識深處的想法信念。在一定條件下,這些隱而不顯的深層意識,往往會對民主自由政治秩序產生破壞作用。
舉個例子。有候選人為了強調「拼經濟」,在電視上公開主張,他當選後,「將禁止政治遊行」,挨轟後雖然改口,但其同黨同志第一時間發言批判,不曉得是否受到同儕壓力,隨後卻硬拗說是被曲解了,認為如果是《集會遊行法》第四條那種「政治性集會遊行」,當然可以依法不准。
這就反映了一些人意識深層的問題。《集遊法》第四條是禁止「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戒嚴時代這可被科以叛亂罪。解嚴後,威權殘遺還在,又將之入法,並賦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之權。
但大法官會議20年前就作出解釋,說這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所以無效。後來《集遊法》修法,取消了這項賦權,但卻留下同樣被解釋為「有欠具體明確」而應失其效力的兩種情形。
於是,現行《集遊法》殘留著威權時代的印記,規定「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但取消了主管機關事前審查准駁之權。20年後居然還有人說「依法」可以不准,而且擴充成範圍大了好幾倍的「政治性」集會遊行。說明威權殘遺意識一直留在一些人的意識深處,在某種氛圍下,威權作為、思想審查就會跑出來。

思想自由是很微妙的東西,一不小心就會滑入陷阱。日前國安局在立院備詢時承認其情蒐內容「包括詆毀國家元首等影響國家安全的情資」。在野黨忘了己方陣營才有人要禁止「政治遊行」,大肆攻擊蔡政府,甚至連「警察帝國」的大帽子都出來了。
其實,對國家安全情勢的情蒐本來就是國安局的職責,在網路科技時代,情蒐手段當然也會不同以往,所謂「影響國家安全的情資」包羅的,錯綜複雜,率爾扣上「警察帝國」的大帽子恐怕太沉重。
但國安局自己也要檢討,居於職責,你當然可以情蒐。然而,你儘管可以情蒐、分析,但「詆不詆毀」是價值判斷的事,是政治人物的事,不是你的事;情資怎麼運用也是政治人物的事,運用得不得當,乃至出了軌,該負政治責任的也是政治人物。
這些微妙的分際不好把握。但作為民主憲政時代的情報單位,一定要戰戰兢兢往這種境界成長,否則戒嚴時代那種價值判斷先行的深層意識不經意又會跑出來,滑入陷阱。類似的狀況很多,像如何處理假新聞的問題,就是,甚至更複雜、更微妙。
我們的民主轉型歷練還淺,這類不很正常的事情會層出不窮,在像目前這樣甚至已經有點發昏的選舉熱潮中,更容易流露出這種現象,我們必須從中看到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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