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警2度酒駕被逮 去年才遭降職 挨批「知法犯法應汰除」

出版時間 2018/10/09
台北市警察局鑑識中心技正郭蓬生昨二度酒駕,撞到路旁石墩。資料畫面
台北市警察局鑑識中心技正郭蓬生昨二度酒駕,撞到路旁石墩。資料畫面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痛批,警政署不應姑息,應該汰除!林美娜說,身為執法的警務人員竟還知法犯法酒駕,且已連2次被查獲,這種人根本無法對自己及別人生命負責,怎還能當警察?他人格已不適合再當警察職務。
郭蓬生(57歲)前晚駕駛自己的轎車到台南訪友喝酒,昨清晨3時48分酒後開車行經安平區育平路與慶平路口時,失控自撞路口石礅,警方接報到場處理,並未認出郭是高階警官,酒測值0.16毫克,依法偵辦。郭蓬生車禍後,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到派出所偵訊時態度配合,但有問才有答,更絕口不提自己是警務人員。

郭蓬生酒駕自撞石墩,車頭撞毀。翻攝畫面

郭蓬生綽號「小胖」,為警佐班12期畢業,原先是刑事警察局研究員,2010年調至南市警局鑑識中心主任,採證親力親為,辦案能力受肯定,郭曾參與偵辦台南湯姆熊男童割喉案等重大刑案,他扮演採集重要犯罪證據的破案角色,沒想到犯酒駕。
警界人士說,郭蓬生就是喜歡喝兩杯,若能找人代駕或搭計程車,就不會讓自己那麼難看;有同僚對郭屢出包也看不下去,不自愛當警界害蟲,這種人應早一點離開警界。

路旁石墩竟被郭蓬生撞毀,可見速度極快,撞擊力道頗大。劉榮輝攝

面對警察屢傳酒駕,高雄市警局去年成立「安全基金」,代墊酒駕同仁的計程車費用;今年3月,擴大列管2百多名高風險對象,要幹部在連續假期前密集宣導勿酒駕。高市警員涉酒駕案今年已6起,六都排名第2,為減少類似事件,市警局上月起寄發「一戶一封信」關懷信,讓眷屬了解酒駕嚴重性,除被送法辦、移付懲戒,還面臨降職改敘,考績列丙,代價相當高,協助勸說別再酒駕上路。
另針對林姓台大研究生6日晚間遭酒駕男子撞死,多名立委昨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建議交通部再加重罰則,甚至針對酒駕訂定酒駕罰則專章。對此,交通部長吳宏謀表示,已請路政司針對法規檢討,願朝專章方向來努力,關於罰則再提高,將與法務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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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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