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發生在台中市進德路、富榮街口,2017年12月11日傍晚5時許,死者陳姓包商與受傷的吳姓工人,正在該路口進行綠川水質淨化工程,江椿吉(54歲)則是剛與友人喝完數杯威士忌後,開賓士車打算返家行經該處,江男因酒後反應不及,看到路面施工標誌後來不及煞車,迎頭撞上陳男與吳男及一旁的小貨車,賓士車因此停止。
其他工人見狀上前幫忙,眾人發現陳男被壓在賓士車底盤下方,吳男則彈飛在車旁,正當大家想拉出陳男時,江男竟默默上車打算逃離,其他工人連聲高呼「車子不要動,下面有人」、「不要動啦」,但江男不顧勸阻,加速輾過陳男後逃離現場,眾人勸說的內容,全被賓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錄下。
江男逃離車禍現場後,又在2公里外的自由路、南京路口追撞騎機車的謝姓女騎士,導致謝女多處擦挫傷,但江男未停車察看繼續逃逸,剛巧有警察巡邏經過發覺有異,加上該路段塞車,警方才順利攔下江男,經酒測發現江男酒測值高達1.15mg/l。
現場工人證稱,施工路段周邊有圍起圍籬並閃燈警示,當時3名工人正在收拾器材打算收工,遠遠看到賓士衝過來,負責警戒的工人及時閃開,但吳姓工人閃避不及腳部被撞傷,陳姓包商則被壓在賓士車底。一夥人上前拍打賓士車窗,江男才下車,沒想到他看到車底有人後,竟跳上車輾過陳男加速逃逸。
江男則辯稱,當天他在酒店喝了許多威士忌,對肇事過程已經沒有記憶,且他當下不知道陳男被壓在車底下。檢方訊後將江男聲押禁見獲准,隨後依酒駕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江男。
法官勘驗賓士車的行車紀錄器後,確認案發當時已有人拍打江男車窗,要他不要再移動車子,他也下車察看發現輪下有人,竟仍不顧人命上車加速輾壓陳男,致陳男送醫不治,此行為已構成殺人罪,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殺人罪論罪判刑。
法官考量,江男明知車下有人還輾過,且犯後狡辯飾詞、毫無悔意,因此改依殺人罪將江男判刑13年;另依公共危險罪將江男判刑6月、過失傷害罪判刑6月,合併執行10月徒刑,但可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昨聯繫不上死者家屬不知其回應。但網友一面倒支持法官改用殺人罪判刑,網友紛留言盛讚:「難得看到有良心的法官!」、「這個法官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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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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