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檢月薪11萬變1.6萬

出版時間 2018/08/02

本屆檢審會是由檢察總長江惠民、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北檢檢察長邢泰釗等,共17名官派、民選的各地檢察官組成。

劣檢快閃 林俊佑(左)到檢審會說明後拒絕受訪,快閃從樓梯間前往法務部逃生門離開。吳珮如攝

據了解,開會時有委員質疑為何要將林調任澎湖,「為何調澎湖變成一種懲罰?」建議應將林改調其他地檢署,但會中各地檢署代表都無意收留林,讓林幾乎淪為「人球」,只有台北地檢署和高檢署願接收林,邢泰釗表示,林雖犯下大錯但他學識不錯,若有好的主任帶領他導回正途,他還是能在執行科或公訴組報效國家,也能紓解人力短缺問題,但北檢希望接收林不能排擠到原分配到的員額,不過法務部不同意。
至於林若調去高檢署,委員們又擔心遭人非議成調升,最後有委員提議,林俊佑犯行嚴重,應依《法官法》處分停職。停職建議一出,有委員認為,林現在僅遭起訴尚未判刑,停職處分太嚴苛;另有委員反對,認為林目前已被揭露的情狀已相當嚴重,若不明快處理,對檢察體系觀感不好。

4小時的會議,委員們正反意見僵持不下,最後決定以不記名投票表決,結果由9票對4票,表決贊成讓林俊佑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陳明堂指出,若監院決定彈劾林,就會由職務法庭決定最終懲處,而林俊佑停職後的薪資,依《法官法》規定,可領本俸的半薪,目前檢察官薪俸俸級17級的林,本俸約3萬3千元,每月可領本俸加司法加給共約11萬餘元,若領半薪僅約1萬6千多元。
林俊佑的調職案,昨也引發花蓮、澎湖縣民與縣長的反彈,澎湖縣長陳光復直接致電法務部長蔡清祥,要求蔡不要讓林調到澎湖;花蓮縣長傅崐萁則隔空怒嗆蔡清祥「沒有肩膀、不敢承擔」,傅痛批:「不能因花東較善良、不會抗議就這樣,這是公開歧視花東人權,為何不調回法務部就近看管呢?」

至於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否認授權官員幫林開逃生門,並指林俊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勇於面對」。
基層檢察官則反應兩極,有人認為林俊佑是因檢察官身分被外界用放大鏡檢視,「行為或許不應該,但不到停職地步」,也有人表示,此事傷害所有檢察官形象,支持法務部速戰速決作法,希望傷害就此止住。

薪資:本俸3萬3410元+8萬元司法加給
共11萬3410元
辦公室環境:獨立辦公室約9坪大
去年總收案件量:5萬1166件

薪資:本俸3萬3410元+8萬元司法加給+離島加7700元
共12萬1110元
辦公室環境:獨立辦公室約10坪大
去年總收案件量:7832件

薪資:本俸3萬3410元+8萬元司法加給
共11萬3410元
辦公室環境:檢察官多人合署辦公,辦公桌面積約1坪大
去年總收案件量:20萬1733件

註:澎湖因檢察官人數少,若主任檢察長都請假,檢察官有可能代理檢察長
資料來源:法務部、《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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