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中信: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好難?(苗博雅)

出版時間 2018/08/02
蘋中信: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好難?(苗博雅)

換言之,為現行制度辯護的人會主張,惡檢還是會被淘汰,只是沒這麼快。但,現狀真的沒問題嗎?現狀真的是令人滿意的嗎?
為維持司法官獨立性,須給予嚴格身份保障,非有法定原因不得調動、懲處、撤職、免職,避免司法官受到政治力或其他不當外力的影響。這個原理不但值得贊同,也是《憲法》的誡命。
但,這不代表司法官的職位就該是個泛合金飯碗。先前陳鴻斌法官性騷擾助理案,職務法庭再審判決從原本免職改判罰俸。法官性騷擾助理還能搶退休爽領終身俸,讓人瞠目結舌。一般案件開啟再審難如上青天;法官性騷擾助理案,不但能夠開啟再審,在事實認定上還能夠受到最有利行為人的待遇。原來,只要行為人是法官,就能處處有「人權」。
陳鴻斌案已經讓人民感受到,所謂司法有溫暖,尤其最暖自己人。林俊佑案,更讓人民看見,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速度,縱使用龜速都難以形容。林俊佑案或許本來只會依循不良司法官未淘汰前調任偏鄉地區的潛規則處理。讓檢審會難得一見地動用「停職」的處分,實在是來自輿論「他律」的力量。

或許有人會說,法律規定就是這樣,法治國家就要「依法辦理」,覺得再不合理都只能吞下去。是,真的是依法辦理。我們的法律讓這樣濫權的司法官尾大不掉,正表示現行的司法官汰除機制有檢討修正的絕對必要性。
我們的司法界文化,讓做出如此離譜濫用職權之事的檢察官,仍然可以「好官我自為之」,不需引咎請辭。而我們的司法官人事制度,遇上這樣恥力高超的檢察官,也只能評鑑、彈劾、職務法庭一步一步慢慢來。若調動到外島,還是繼續執行職務。司法是「人」維繫的機制,若人事制度不良,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也不會提升。
雖然司法人事改革很可能得罪既得利益者。但如果蔡英文領導的執政黨,在司法改革也是「維持現狀」,那麼執政滿意度恐怕也會維持電梯向下的現狀吧。

斜槓青年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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