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接獲爆料指,男子葉建志(33歲、有竊盜、毒品和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因毒品案假釋,接受苗栗地檢署觀護人保護管束中,依法須定期到觀護人室採尿追蹤是否繼續吸毒。
爬氣窗
葉嫌從上方氣窗(箭頭處)爬進採尿室,將自己尿液封籤掉包。楊永盛攝
上月21日,葉嫌依規定到苗栗地檢署2樓觀護人室採尿,他是最後一名採尿的保護管束人,下午4時完成採尿後,疑似有人對他說:「這次如果驗不過,你就要回去(指監獄)了!」葉嫌擔心尿液呈陽性反應,恐被撤銷假釋回監獄服完殘刑,他發現採尿室門口上方氣窗未上鎖,潛入採尿室掉包尿液躲牢獄之災。
葉嫌先躲進2樓偵查庭角落的廁所,確定2樓的地檢署人員都已下班,法警也剛巡邏後的空檔,踩著採尿室大門的喇叭鎖,打開氣窗後爬到裡面,疑破壞辦公桌抽屜,拿取打火機等工具,撬開保存尿液的冰箱鎖頭,取得自己的尿液罐子,掉包封籤後再從隔壁開放式茶水間,爬到地檢署側門的遮雨棚上方,縱身跳下高約3公尺的花圃,摸黑逃離。
觀護人室人員隔天上班發覺遭潛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是葉嫌大膽掉包尿液檢體。
撬鎖頭
葉嫌拿工具撬開保存尿液的冰箱鎖頭。翻攝畫面
這是苗栗地檢署成立21年以來第一起遭歹徒侵入犯案的事件,檢方隨即簽發拘票指揮警方追緝,昨晚終於在新竹縣竹北市葉嫌女友住處逮捕葉嫌。
葉嫌供稱,當天採尿後因擔心無法過關,才起意掉包尿液,先躲藏在茶水間旁邊廁所裡面快2小時,約晚上7時多從氣窗攀爬進採尿室,因為冰箱鎖頭較鬆脫,稍微用力撐開就拿到尿液,就倒掉換水掉包,再封好放回冰箱。
●為防尿液檢體遭攙假、稀釋或掉換,採尿室應設雙面鏡或反光鏡
●採尿前應先命毒品犯脫卸外套、皮包等足以夾藏攙假物質的物品
●應等毒品犯離開後再進行尿液檢體編號標籤作業,避免對方得知自己的編號
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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