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議員陳傑麟與妻找來親友當人頭,詐領議員助理費三百多萬元遭起訴。林泊志攝
檢方指出,宜蘭縣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2至4人,每人每月不得超過8萬元,陳傑麟當選縣議員後,由妻子羅安妮幫找林姓阿姨、沈姓外甥當人頭,每月各自支領4萬元助理費,再將款項提領給陳傑麟夫妻。
檢調獲報後展開半年追查,今年4月27日從議會查扣助理聘書、證人說法、助理費印領清冊、帳戶交易明細、提款影像佐證,陳傑麟等4人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陳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等罪嫌,昨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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